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电商购物狂欢节已走过13个年头,这期间,时代的变迁、技术的迭代、行业的创新和消费观念的变化,也不断影响着“双十一”,让这个消费现象随之而变。而今年的“双十一”,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首先,疫情以来消费复苏力度弱于市场预期,市场希望借“双十一”拉动消费,也更有助于推动国内大循环。其次,今年7月开始,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将“屏蔽网址链接”作为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问题之一,互联网巨头“拆墙”也成为本次电商购物节的一个看点。再次,本次电商购物节开启时间很早,10月20日就已开始第一波预定。此外,电商直播在此次购物节发挥了更大作用,10月20日晚淘宝直播间多次因访问量太大而崩溃。
手段新颖,态势红火,实现拉动消费、促进内需的目标理应没问题,然而,经历了11月1日-3日第一轮“尾款日”后,消费者的抱怨声四起:有消费者“一通操作猛如虎”,却发现还没有直接下单来得便宜;有消费者反映自己被迫在大半夜看直播、抢商品、凑满减,不小心消费过度而后悔,“以后不想参加了”,而今年完全不参与的“清醒人”“编外人”较往年有所增加……显然,这些现象在告诉人们,想要电商健康发展、促进内需,不能只是反复炒作套路。
换汤不换药的促销套路,难免消解用户与商家间的信任,甚至会消解已经形成的“购物节文化”。在购物文化下,很多消费者因为有机会和朋友们一起消费狂欢,才觉得要买点什么。实际上,13年前的电商购物节,正是脱胎于年轻人狂欢的“光棍节”,但随着购物节不断发展,玩法不断复杂,获得优惠的门槛越来越高,消费者和朋友们狂欢、晒单的幸福感却在不断减少。在新发展格局下提振消费,需要既刺激消费,又能让消费者在消费后感受到幸福感、获得感。
提升消费幸福感,需要适应未来的消费习惯和需求。日本社会研究专家三浦展在《第四消费时代》中将日本的消费社会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消费时代是少数中产阶级享受的消费;第二消费时代,以家庭为中心的消费势如破竹;第三时代,消费的个人化趋势风生水起;第四消费时代,即重视“共享”的社会。今天的中国消费市场也可以对应这一研究,目前第二第三第四阶段共存,但向第四类消费阶段的跨越正在发生。对于第二阶段消费者,实实在在的优惠是核心诉求;而对于第四阶段消费者,“共享”则是关键。今年,就有不少人通过分享购物车,在信息共享中增加情感、获得知识、选择到更合适的消费。
在第四消费时代,新增的消费需求不是盲目的,“买买买”后得到的是满足感而非空虚。古今中外,各国都曾创造过这类消费:各国传统节日里,人们都会去买一些日常用不到的物品和吃不完的食物,就是为了获得那份“社交仪式感”,且并不会对自己增加的消费感到后悔。实践证明,将消费与社交共享深刻粘连,有经久不衰的活力,因为每花一笔钱,就意味着人与人的互动多一分,幸福感也会多一分。消耗物品带来的是享受,甚至在与人互动中还能带来更多价值。
互联网万物互联、直播即时互动,电商平台天生就有社交属性。因此,互联网电商的目光不能仅局限于眼下的促销,理应关注到社交场景下的消费。工信部促进互联网巨头“拆墙”,巨头们应该携手合作,让社交的获得感与消费深度融合。此次淘宝头部主播李佳琦和薇娅已经在销售策略中增强了共享属性,通过综艺、辨析产品适用对象、分享省钱攻略等多种手段让“所有女生”学会在真实需求下理性消费。事实也证明,这种共享模式赢了:10月20日预售日当天,李佳琦和薇娅直播间一天内就卖了18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发展更多参与式、体验式消费模式和业态,正是一个重点任务。刺激消费却不让人被消费绑架,就要引导消费回归到那些真正能给人带来幸福感、获得感的体验中。一方面,责任机构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打击消费主义陷阱和套路是当务之急,但长远看,电商行业的消费逻辑也要“拆墙”,主动服务用户、营造共享、共进场景,拉动消费马车不仅跑得快也跑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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