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军队1988年在国家经历数月政局动荡后接管国家政权。2003年8月,军政府宣布旨在实现民族和解、推进民主进程的七点民主路线图计划。
七点民主路线图计划主要包括恢复举行国民大会、全民公决新宪法草案、举行多党制全国选举、向民选政府移交国家权力等。
2004年5月,制宪国民大会在中断8年后复会。2007年9月,国民大会完成使命,确定新宪法制宪原则,缅甸未来国名为缅甸联邦共和国,实行总统制,设立民族院和人民院上下两院,实行多党议会民主制度以及市场经济制度。
2008年5月,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在全民公决中获得通过。今年3月,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正式颁布大选法和政党组织法。这些法律包括
《联邦选举委员会法》《政党注册法》《议会人民院选举法》《议会民族院选举法》和《省邦议会
选举法》。
路线图最后一步,将是全国选举和向民选政府移交国家权力。世界目光看向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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