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家
凶案嫌犯克里斯滕森认杀不认罪,开始的是一场争取“早点结案但轻判”的豪赌。
备受关注的华人学者章莹颖失踪案,有了新进展。美国东部时间6月12日,伊利诺伊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坐上被告席的,正是此前公众已锁定的原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助教克里斯滕森。
开庭后指定替被告辩护的公共辩护人塔瑟夫表示,克里斯滕森“对章莹颖的死负有责任”,随后他表示,2017年6月9日,被告将受害人骗上自己的汽车,驶回自己寓所,然后对章实施了强奸、虐待,最后在寓所卫生间用棒球棒杀害了受害人。
在律师陈述前,助理检察官米勒言简意赅地概括了案件的新进展:“他绑架、强奸、杀害了受害人,并掩盖了自己的罪行”,并将这些振聋发聩的断语接连重复了三次。他还披露,被告承认自己在章莹颖之前已杀害了12名女性,“只有连环杀手邦迪才堪比拟”。
对此,塔瑟夫表示“这是检方的误导”,并强调被告在事发时“面临一系列困境,包括滥用药物、婚姻失败,以及学业成绩直线下滑等”。
最关键,也最难为人所理解的,是时隔两年终于坦承杀人的被告,何以同时又要坚决拒绝认罪?
正如此前当地观察家和法律界人士所多次指出的,被告是一名既冷血,又算计缜密的高智商罪犯。
根据美国法律,定罪必须以完整闭合的证据链为依据,而非单纯口供。被告通过律师承认绑架、强奸、杀人、毁灭证据,但否认有罪,而其证词并非直接提供给警方或法庭,这就迫使警方、检方不得不设法自行补齐证据链,否则难以将其定罪。一旦被谙熟法律的辩护团队抓住破绽,就可能导致整个案件的“大翻盘”。
但要补齐证据链,就要找到关键证据,而这些关键证据的钥匙恰掌握在被告手中。很显然,被告认定法庭、检方和警方难以自行补齐足以将其定罪的证据链,如此一来,他就可以用自己手握的“钥匙”和法庭、检方讨价还价,争取以“认罪”换取较大幅度的减刑。
尽管米勒助理检察官当庭表示,已在现场找到一些带有章莹颖DNA的血渍,并寻获了可能系作案凶器的棒球棒等物,但这些证据不足以构成置他于“死地”的“死链条”。正因如此,克里斯滕森才会肆无忌惮地宣称“章莹颖的家人就算刨地三尺也注定一无所获”,才会充满挑衅意味地“认杀不认罪”——就是我干的,你们能奈我何?
很显然他在豪赌,赌警方找不齐足以将他定罪的证据,赌自己毁尸灭迹的干净利索。他也清楚,只要肯投入,天下终究不会有无缝的蛋——但这又是他另一项豪赌,因为案件拖延将导致巨额税款靡费,拖得越久,法庭、检方和警方所受压力也就越大。
虽然伊利诺伊州已废除死刑,但联邦层面毕竟还在,他被控的是涉嫌命案的重罪,拖下去对法庭和检方不利,对他也未必有好处(难以获得无条件保释),还不如“摊牌”,看看能否获得“早点结案但轻判”的理想结果。
现在就看检方和警方的耐心和作为了:如前所述,他们在两年调查中并非一无所获,他们当然要对法律的严肃性和税款负责,但同样也必须对可能多达13条的人命负责。
曾有人总结称,对付既冷血又心思缜密的高智商嫌犯,检方和警方所能倚仗的只有两件武器:努力自行查找证据关键点,或通过艰难的精神较量突破嫌犯的心理薄弱点。章莹颖案显然也需要从这两点破题。
就该案来说,时至今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凶手离被法律惩治也越来越近,但其豪赌能否得逞,仍有悬念。究竟是魔高还是道高,恐怕也还得走着瞧。
□陶短房(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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