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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旧书恍如初见 书不曾变是我变了

来源:成都商报 2018-08-26 01:54   https://www.yybnet.net/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小小世界,与我们正在生活、不断变化的世界相比,单本书中的世界即使包罗万象,也永远只有固定的字数,不变的情节。

然而,许多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便在于它们所包含的内容层次之丰富、意境之深刻。这样的一本书,在一个读者不同的年龄阶段,因为其不断增长的生活阅历,往往会在他眼中呈现出完全不一样的面貌,许多从前不曾注意到的细节和亮点纷纷在眼前涌现,激发新的感悟和思考。

重读旧书,有时恍若隔世,有时仿佛初见。书中世界从来都不曾改变,变了的,是生活,和我。

重读

《八十天环游地球》

对昨日的世界心驰神往

作为一个科幻迷,我大约在中学时期就看过了凡尔纳著名的《海底两万里》 《地心游记》和《八十天环游地球》这几部科幻经典。

在《地心游记》里,那位暴脾气的科学家黎登布洛克叔叔“像子弹似的穿过房间,雪崩一样下了楼梯”的生动比喻,至今都原封不动留在我头脑里,想起来就在心里暗笑。

在《海底两万里》中,作者对幻想中的海底森林和海底花园的描述,尤其是那片长在海底岩浆流旁的小紫罗兰,真是太浪漫了。

不过最近最吸引我,让我认真重读的,是那部《八十天环游地球》。

因为故事的情节和主线我早已熟悉,这番重读,反而是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环境、人际关系和异域风土人情的细致描写,让我看得津津有味。书中的世界还在1872年,那一年,美国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国家公园:黄石公园,而中国的第一批留学生也被清政府派出,前往美国。

那是一个半世纪前的“昨日世界”,两次大战还未发生,欧洲人还生活在茨威格无比怀念的平静中,在日不落的大英帝国,我们的主人公福克先生,和许多同时代的绅士一样,各自都有所属的俱乐部,而他,几乎每天的生活都在改良俱乐部里度过,比我们上下班还准点。

这样的生活方式,如今看来真是让人难以想象。

为了给主人公的行程制造麻烦,凡尔纳在小说开头就设计了一桩银行盗窃案,之前我几乎没留意这个盗窃案,甚至已经忘记了还有这个从未露过面的窃贼存在,只模糊记得有位警探不屈不挠跟踪主仆一行,跑过了一整个地球。

一个在早年看小说时完全没有留意的细节,在重读的这一次,也让我惊叹好久:“这座刮刮叫的英国国家银行似乎非常信任顾客公众的人格。银行里既没有警卫员,又没有守门人,甚至连出纳柜上也没装铁丝网。金钱钞票随意放着,那就是说,任凭哪位顾客爱怎么动,就怎么动。谁也不会怀疑哪一位顾客是否诚实可靠。”

天哪,当年的银行竟然还可以这样营业!

凡尔纳甚至还给出了例子:有一天,在英国国家银行的一个大厅里,一块重达好几斤的金块就放在出纳员的小柜台上,一位顾客拿起这块金子,看了以后就传给了别人。“这样一个传一个,一直传到走廊黑暗的尽头。过了半小时,这块金子才回到原来的地方。在这半个钟头里,出纳员连头也没抬一抬。”

我反复看了好几遍这几行文字,真心相信当时确乎有这种信任感存在。那个令茨威格念念不忘的昨日的世界,实在有其高贵美好之处。而福克先生那种就算天在眼前塌下来也不动声色的气质,才是真正的英国绅士风度之完美体现。哎,多想成为路路通啊。(Vegas)

重读

《浮生六记》

深夜里哭湿了枕头

说是重读,其实第一遍是没有读完。《浮生六记》这四个字,从我上中学起似乎就进入了脑海,书名仿佛一句叹息,让人想起李白那句“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后来也不知在哪里看到了这本书,大略看了些,觉得作者文笔不错,尤其是写他和妻子芸娘的恩爱生活与闲情雅致部分,尤其佩服,甚至可以说心向往之。

芸娘实在是太懂审美了,直到今天,我都特别清楚地记得书中写她将茶叶用纱布包好放到荷花花心里,第二天拿来泡茶,“香韵尤绝。”还有她的插花手艺,她做的精妙盆景,都令我读来啧啧艳羡。

对于沈复,我印象最深的则是他小时候,竟然能把该死的蚊子想象成微型的飞鹤(后来我还去专门观察过,飞行的样子真的很像),然后在蚊帐里对着它们喷烟,想象自己在欣赏“鹤唳云端”的蓬莱胜景,这是怎样天生的浪漫情怀啊……

这样两个人凑到了一对儿,每一天都是诗与画。

那时年纪小,只爱书中的风花雪月,所以看到后来的家事与生计时,我就草草翻过,认为就算看完了这本书。直到多年之后,也就是前不久,我在家中整理书柜,想处理些旧书,又看到这本《浮生六记》,再拿起来一翻,当年看不进去的生活与家事,全部看进去了。

是啊,时隔近20年,我也从十几岁的少女变成了奔四的中年,也有了孩子。

却不曾想到,这一看竟然看得痛彻心扉,深夜里哭湿了枕头。

所有的美好与浪漫,在那个封建时代和封建大家庭的沉重碾压下,最后都成为记忆的碎片。书中沈复所属的大家庭里,冷漠残酷与不近人情的一面,像火焰一样在书页上燃烧——仅仅因为一些莫名其妙且都是冤枉的猜疑,公公就可以随意迁怒于芸娘,婆婆则可以将重病的她直接逐出家门,还说出“若置汝死地,情有不忍”的狠话,而他们毫无怨言,只怪自己。

作为一个母亲,看到那个寒冷的冬夜里,他们被迫抛下未成年的儿女,拖着病体离开家;看到他们临出门时含泪喝了一口热粥,还要强颜开玩笑;看到他们的小儿子在屋里大声哭喊:“我母不归矣!”时,我痛苦得太阳穴都在嗡嗡作响。

写到这里,几乎又要流泪。

关于芸娘,大约是林语堂的那句话让她特别出名——将《浮生六记》译成英文后,林语堂曾感慨道,陈芸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有这样的妻子是三生有幸。

我私心猜测,除去芸娘的才情与性格,她的毫不妒忌,甚至主动为丈夫物色小妾这一点,怕才是这些文人们格外赞赏的一点吧。

可叹她实在是个情痴,对世道人心的判断太过幼稚:一个只见过几面的女孩,其母又是青楼女子,怎么可能把一个妙龄黄花闺女嫁给穷文人作小妾呢?而她竟然满怀希望,甚至可以说是说热爱着那个可能与她分享丈夫的女孩……

当那个叫憨园的女孩被母亲嫁给有钱人后,沈复没多失望,芸娘却痛心到旧病发作,最后一步步导致了他们在这个大家庭里的被排挤、被驱逐……

他们做错了什么呢?我觉得他们什么都没有做错,只是不幸提前生在了那样一个时代。什么叫人间不值得,我觉得这句话只配芸娘来说,可她永远也不会这样说。

(溪谷)

重读

《胡适文集》

想推荐给当今的父母

上大学的时候,我就读过胡适。读他的《尝试集》,真是大失所望,附带着让我对新诗也厌倦起来。研究生三年,我一本胡适都没有读过,对一个现代文学专业的学生来讲,算是很不称职了。

到了毕业以后,偶然的机会,开始接触一些写胡适的著作,最喜欢的是唐德刚的《胡适杂忆》,读到胡适在美国的种种艰辛,他在纽约街头的张皇失措,突然就开始发自内心地喜欢起这个人来。

胡颂平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和周质平的《光焰不息》都给我很大震撼。后来又读到江勇振的鸿篇巨制《舍我其谁:胡适》系列,这套四卷本的传记,字数达到了惊人的260万,一个人要怀着怎样的敬意,才能这样写另一个人呢?

那一天终于到来了:我下定决心认真读一遍胡适。难题在于,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真正权威的《胡适全集》出来,我只好买了北大出版的十二卷本《胡适文集》,也算能掌握他思想脉络的一个大概。

《胡适文集》的第一卷就彻底征服了我,我真诚建议:每个中国人都应该好好读一下这本书——无关学术,是不同版本的“胡适传”,有《四十口述》,也有《胡适自传》,还有他自己写的英文传记的翻译。在不同时期,胡适面对着不同的人,反复讲着自己的生平,他的取舍耐人寻味,要想获得一个更“真实”的胡适,又谈何容易呢。

从普通读者角度,我们倒不需要讲究那么多。我们完全可以换一个角度来读:胡适是怎么“诞生”的?就让我们世俗一点,问一个成功学问题:胡适的成功之道是什么?对于当今的父母来说,如何能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孩子(就算不能指望像胡适一样优秀),相信《胡适文集》的第一卷,都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举个例子:胡适后来成为一个社交达人和演讲高手,但是他到美国留学的时候,却不善于演讲。在康奈尔大学有演讲选修课,胡适上课之后认为演讲非常重要,后来就开始练习。他的一个办法,是积极参加各种社团,专门去练习演讲。其中他最喜欢参加的是女性社团,那些女性给了他很多鼓励,后来他为了去演讲和社交,甚至荒废了部分学业。

很多年后,去哈佛读书的李欧梵就从胡适那里学到了精髓。他决定苦学英语,一个办法就是远离华人圈子,到处追求美国女孩——他约人跳舞、聊天、拍拖……那些女孩又哪里知道这根本不是为了爱情呢?(张丰)

重读

《荆棘鸟》

再也没有那份感动和向往

二十五年前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们寝室里风靡小说《荆棘鸟》。我每次去图书馆看这本书,都要拣一个没有熟人的角落,偷偷摸摸地读,离开的时候则一定要把书藏在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远离人群的书架上,两边还要找几本高一点的书把它遮住,生怕被别人发现了捷足先登(借)了,有几次因为藏得过于隐蔽,自己都险些找不到。

中文系的人一向以懒著称,但那段时间我们每晚从图书馆回来,都至少要花上半个小时的时间在寝室里展开口水滴答的讨论。

万万没想到,毕业的时候,有个同学为了永久霸占这本书,居然以“丢了”为名,以“丢一赔十”的价格,花四块多钱将这本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版的宝贝书据为己有!得知消息后,我们所有人目瞪口呆,痛恨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这么绝的一招!

由此可见,《荆棘鸟》当时在我们心中,有着多么崇高的地位。

在二十来岁的女孩心里,最令人向往的爱情除了男女主角必须是俊男靓女以外,最好还得带点不被世俗所容的叛逆和波折,这本书里的爱情,恰好满足了我们所有关于爱情的向往。

那时,我们每个人都无比羡慕麦琪,有一个无比英俊、有着深邃眼神还无比痴情的神父爱着她,而且书里的澳洲异域风光,也让从没出过国的我们心驰神往。

异域风光+偷偷摸摸的爱情,如今想来,可能正是这样的完美组合,让《荆棘鸟》成为了继《飘》以后,我们全寝室第二本(也只有这两本)大家为之集体癫狂的书。

然而,前段时间,当我再读《荆棘鸟》时,居然半天投入不进去,再努力一番,竟还有点想睡觉的感觉。天,曾经那么喜欢的书哦!我都被自己如今的反应惊呆了!挣扎了几次,最后终于还是把它再读了一遍。

不知道是经历的事情多了,还是真的被岁月磨成了一个俗人,总之,如今的我再也无法在这本书里读出当初的那份感动和向往了。我这次读到的,只是一个自私的男人放纵自己的欲望,但一转身却还要假装正经、道貌岸然地往上爬,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负责;以及一个少年老成的女孩如何利用自己的美貌周旋甚至利用周围的男人,你可以说她是报复,但更多的是任性和不负责任。这样两个人,在如今的我看来,他们的爱情真的没什么可歌颂的。

和《飘》相比,这本书内容也太过单薄,完全没有那种大历史背景下的厚重感和时代感。说白了,它就是一本国外的《几度夕阳红》,仅此而已。(柳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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