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央视财经频道《是真的吗》节目播出一组有关草莓的报道,称该栏目组记者随机在北京购买的8份草莓均检测出含有百菌清和乙草胺两种农药。专家介绍,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如长期食用乙草胺残留的食物,可能会导致乙草胺的代谢物中毒,有致癌性。(4月27日《京华时报》)
在谈癌色变的今天,食用鲜嫩美味的草莓,也有可能因农药中毒而致癌。这个消息,无疑再一次无情地击中了众人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再一次给包括食品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等在内的社会各方敲响了食品安全警钟。
毋庸置疑,食品安全面前,没有人是旁观者。近年来,一些滥用剧毒农药、化肥、膨大剂等对蔬菜瓜果进行病虫害防治或催肥的行为,的确令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心吊胆、神经紧绷。
然而,好端端的草莓,何以涉毒成为致癌的元凶呢?是不是市面上所售草莓都存在安全隐患?从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出,致癌的元凶是可怕的农药被随意滥用,而并非自然生长成熟的草莓本身。换言之,即食用没有过量滥施农药的当季自然生长成熟的草莓仍然是安全的。安全的食品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草莓安全与否,关键在于用药和监管。由此,我们假设在草莓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如果能多点“公益”少点“功利”,多点“耐心”少点“盲目”,多点“责任”少点“放任”,自觉做到尊重作物自然生长规律,做到科学施肥合理用药,做到监管到位教育常态,做到诚信道德做食品讲良心,那么,我们“舌尖上的安全”自然就会多一层保障。
草莓涉“毒”,反映了当前农药使用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折射出了农产品残检测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的缺憾,伤害的却是果农和消费者。但同时也给我们提了醒,如果消费者不盲目地追求果蔬外在之美、味道之鲜,或许就能减少一些生产经营者曲意迎合受众的唯美心理,自然从农田到餐桌的生产链条就会安全顺畅多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日前刚刚修订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已明确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代替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但愿,随着新版食品安全法的深入实施,类似食品安全事件还是少些、再少些吧!
□李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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