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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出“史上最大”反垄断罚单12家日资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被罚12.4亿元

来源:绵阳日报 2014-08-21 01:20   https://www.yybnet.net/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宣布,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8.3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4亿元,合计罚款 约 12.4亿元。这是中国反垄断部门迄今为止开出的最大罚单。

涉案企业频繁串通涨价

经发展改革委查实,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价格协商涉及中国市场并获得订单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等13种。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四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价实施情况。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轴承时,依据亚洲研究会、出口市场会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涨价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违法情节严重应受严惩

发展改革委认定,上述企业达成并实施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我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消费者利益,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

鉴于两起案件中,当事人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违法情节严重,发展改革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对主动提供重要证据的相关当事人适用了反垄断法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条款。

涉案企业提出整改措施

涉案企业均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立即根据中国法律对销售政策和销售行为进行整改;二是对公司全体成员进行反垄断培训,确保员工行为符合中国法律要求;三是采取实际行动,消除过去违法行为的后果,主动维护竞争秩序,并惠及消费者。

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对本次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确保公平执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警钟

市场不是垄断者的“肥肉”

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并非对在华的日本企业“情有独钟”。在欧美反垄断机构的眼中,一些日本企业早已是价格垄断和价格联盟的“惯犯”。

2013年秋,美国司法部与9家共谋参与价格联盟的日本汽车零部件制造商达成司法交易,开出了7.4亿美元(1美元约合6.14元人民币)的罚金,其中日本精工需要支付6820万美元罚金。美国司法部消息显示,这些日本企业价格操纵的产品对象超过30个,一些价格联盟持续了10年以上。

2014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日本精工等4家日本企业和2家欧洲企业开出反垄断罚单。其中日本精工被罚6200万欧元(1欧元约合8.17元人民币),不二越被罚400万欧元。4月,欧盟再次针对古河电工等日企涉嫌高压电缆价格联盟行为开出总额3亿多欧元的罚单。

实际上,这些也只是部分日企在海外市场从事价格垄断行为的冰山一角。《日本经济新闻》报道,在欧美反垄断机构接连开出巨额罚单后,日本汽车零部件和成车制造商强化了“企业合规”教育,日本精工还在欧美、印度等市场专门设立了“企业合规”负责人。但即便如此,部分日企在海外市场因价格垄断、价格联盟、串通投标受调查和受处罚的消息仍不绝于耳。

今年2月,美国司法部宣布,普利司通轮胎因参与汽车橡胶产品价格联盟认罚4.25亿美元。当月,加拿大渥太华高级法院以零部件串通投标为由,向松下开出470万加元(1加元约合5.6元人民币)罚单。4月,美国司法部指控日本汽车零部件厂商SHOWA涉嫌价格操纵和不当投标,罚款1990万美元。

最新一例是8月18日,美国太阳能板厂商向新泽西州联邦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指控京瓷、松下等20多家日本企业涉嫌在电容器等电子零部件上搞价格垄断。日本国内反垄断机构也于今年6月对松下等8家企业实施反垄断调查。据日本媒体报道,相关厂商涉嫌定期交换价格信息,或针对特定交易对象事先协调价格。

有专业人士指出,日企在海外市场频频成为反垄断调查和处罚对象,与日本企业在部分产品上的市场占有率较高有很大关系,同时也与日本企业在海外的排他性企业“文化惯例”息息相关。

在汽车等诸多产品领域,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市场,也因此成为某些外企眼中的“肥肉”。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及时向不守规矩的外企“亮剑”,不仅是在维护必要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也是对众多守规矩外企的真正保护。

影响

汽车消费者有望少花钱了

反垄断调查的初期效应已经显现。广汽本田8月8日率先宣布,9月1日起下调部分零部件价格。随后,广汽丰田也宣布于8月18日起下调部分零部件价格。

业内有消息称,广汽本田此次涉及调价的零部件品种近3万种,占总体零部件的70%,价格平均降幅达20%。但广汽本田表示:“零部件调整具体涉及范围与降幅尚未最终确定,将会在稍晚时间宣布。”

汽车流通领域专家贾新光认为,某一国别的零部件企业如果结成价格同盟,将对整车成本以及售后维修成本带来影响,预计近期将迎来以日系为主的汽车品牌零部件价格下降。

天津市民岳彤说,他选择私家车的标准除了汽车本身售价,更关注后续保养费用。“汽车反垄断调查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有目共睹,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汽车零部件价格保持常态关注,让这种实惠更持续、更透明。”

反垄断执法与国际接轨

“价格横向共谋是价格垄断中最严重的一种,此次对日本相关企业的反垄断调查从调查和执法程序上均与国际充分接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志松说。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生效。6年来,我国的反垄断执法力度日渐加强,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

邓志松说,对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和执法,是世界公认的市场经济规则。反垄断执法是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国家下放行政审批权的同时,完善包括反垄断执法在内的市场监管体系,将为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短评

最大罚单戳中零部件软肋

“史上最大”反垄断罚单直接戳中我国汽车业的零部件软肋。我们经常说中国汽车工业大而不强,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核心零部件技术和产业的双重缺失。虽然中国汽车市场已经连续5年成为全球最大新车市场,年产销突破2000万辆,但绝大多数乘用车的核心零部件企业由外资独资设立或者绝对控股。中国的乘用车零部件企业多生产轮毂、方向盘等技术含量不高的乘用车零部件,缺乏掌握核心高科技的

乘用车零部件企业。

据发改委介绍,此次涉案零部件企业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违法情节严重。从这几个细节不难看出,在中国车市的“黄金十年”,大量销售的合资品牌国产车,表面按照中外双方50:50的股比进行利润“合理分配”,背后却是外资零部件企业依靠垄断不合理进行利润转移的暗流。

一家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曾经自主研发了一款发动机塑料进气歧管。采用这种塑料进气歧管,可以降低发动机重量,提高能耗效能。在一些合资汽车厂家,由于这种塑料进气歧管的核心知识产权、采购渠道和定价权都由外方掌控,单价被定在1300元左右,而自主品牌汽车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塑料进气歧管定价只有200元不到。汽车是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的,把一个进气歧管的小例子和此次发改委开出的反垄断最大单联系起来分析不难看出,中国汽车工业要想真正做强,必须咬牙突破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这一关。只有掌握了零部件自主研发和生产的核心技术,才能实现成本控制、采购控制、利润流向控制,真正提升自主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否则,每年热热闹闹产销的2000多万辆新车,留到中方兜里的利润有多少还是由外方掌控。

不管是在哪个行业,查明垄断真相并实施处罚并不是终点,紧接着还应当把反垄断重点放在破旧立新的制度建设上,以彻底消除垄断滋生的土壤。因此,有关部门正在着手修订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应当借这次的零部件反垄断案总结前10年乘用车核心零部件产业惨痛的教训,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予以纠偏。

链接

我国近年查处的价格垄断大案

对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的12家日本企业罚款,是迄今为止我国罚款额最大的一起反垄断案。以下是近年来我国调查、处理的价格垄断大案:

●2014年5月29日,发展改革委通报,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7家眼镜镜片生产企业违反反垄断法,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

●2013年8月12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因组织部分金店垄断黄、铂金饰品价格,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5家金店因垄断价格被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

●2013年8月7日,发展改革委对广州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出总计近6.7亿元的罚单。该案是典型的纵向垄断案,涉案乳粉企业均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

●2013年2月22日,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依法处以2.47亿元、2.02亿元的罚款。

●2013年1月4日,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因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给予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总金额约3.53亿元。这是我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实施价格垄断处罚。

●2011年11月14日,发展改革委宣布,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抗高血压药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被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逾700万元。

●2011年开始,发展改革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开展调查。两家企业于当年年底分别向发展改革委提交中止调查申请,承诺进行整改。发展改革委今年2月19日发布消息称,正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两公司是否完全履行整改承诺、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消除涉嫌垄断行为后果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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