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金边讯在柬埔寨从事电子商务的外国企业和商家,有义务进行增值税登记和月度申报。日前,柬埔寨财经部签发部长令,开始执行向电子商务征收增值税法令。
据了解,属于非税务居民和通过电子商务向柬埔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外国电商,即便在柬埔寨境内未设立常设机构,也必须向国家税务总局登记,年营业额低于2.5亿柬币(约62500美元)或连续3个月营业额低于6000万柬币(约15000美元)的外国电商,可豁免登记。
外国电商将在“简化增值税登记”机制下登记,由国税局大纳税户局管理,每月进行税务申报。
(据柬埔寨华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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