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2证券简称:索芙特(4.73,-0.18,-3.67%)公告编号:2012-033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19日至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2年9月20日下午2时在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索芙特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至20日。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梁国坚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22人,代表股份89,988,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7,989,200股的31.2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计119人,代表股份17,263,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7,989,200股的5.9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表决结果: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科技")持有公司股份44,929,938 股,公司董事长梁国坚先生、董事张桂珍女士既是索芙特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又是本次关联交易方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索芙特科技作为关联法人放弃了在本次股东大会对《关于出售广西松本清化妆品连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的投票权。
经其他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对《关于出售广西松本清化妆品连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审议表决,43,205,82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9%),1,818,08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4,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李长嘉、梁定君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新闻推荐
副标题#e#上周二,地处云南昆明的云南白药迎来了深交所组织的前来调研的逾50名投资者。参观完公司的“历史博物馆",并一睹其推出的一系列产品之后,一个疑问也浮上了来访者的心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