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销售化妆品繁荣背后潜藏隐患 电商假货横行
-本报记者卞晨洁
电商网售假冒伪劣商品仍肆虐。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柴海涛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几大电商平台质量抽查显示,在我国的电子商务商品产品不合格率达到了26%。在电子商务的网络市场和实体市场之间,我们的政府监管行为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要针对新的特点,完善政府的事中事后监管,来保障消费者的权利。
假货横行电商难辞其咎
网购化妆品网站和网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由于化妆品网店的售价通常低于品牌专柜,所以消费者常常对这样的“美丽机遇"趋之若鹜。而在互联网销售化妆品日益繁荣的背后,也潜藏着不少隐患。
据中国化妆品真品联盟此前发布的《中国化妆品安全指数报告》显示,100多个著名化妆品商公布的供应中国互联网销售的总数量与实际销售数量相比,有超过两成的网络销售化妆品为假货,并且每10个消费者中就有9人对网售化妆品真假问题提出质疑。据腾讯科技所做调查,5万名网友中,有84%表示曾在电商网站买到假货,其中“化妆品"假货最多,占比34%。
当然,化妆品只是冰山一角,鞋帽皮具、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食品用品……电商平台上林林总总、门类繁多的商品都存在假货。淘宝网数据显示,去年一年在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淘宝与6000多个品牌商、权利人联手,直接从网页上删除的侵权商品就达571万件。
淘宝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而淘宝上鱼龙混杂、假货成灾,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淘宝一面打压假货,一面却为假货买单。据《新京报》报道,近日,阿里园区员工被曝在“双十一"购买穿着盗版“翅膀卫衣",享有该款“翅膀卫衣"设计版权的设计师吉承由此写公开信向马云讨说法。天猫商城相关负责人颜乔回应称,该款卫衣实为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员工购买。据了解,菜鸟网络由阿里巴巴集团与一些企业及相关金融机构共同组建而成,马云为董事长。
对于阿里来说,这实在是一件自掌耳光的尴尬事:口口声声不能容忍盗版、假货,却又去购买假货。而事后阿里方面的危机处理,也显得不够坦然。虽然菜鸟网络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翅膀卫衣"事件的说明,但阿里删除图片,私下与商家沟通,企图私了的做法值得商榷。
利益驱动催生电商假货泛滥
假货在中国电商平台泛滥,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资本天生是逐利的。利益是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的直接动力,是假冒伪劣商品生存、扩张、漫延的根本原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所带来的暴利是造假者疯狂造假的内在驱动力,他们将其看成是“效益的来路、致富的门路、发展经济的活路。"
其次,在中国,假货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无论线上还是线下,假货终难以断绝在制造这一环节。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在奢侈品仿制上已经形成了以拿货、定版、仿制、中间商包装、平台销售的一系列分工机制,尽管相隔大江南北,但配合却娴熟无比。以化妆品为例,据《广州日报》报道,在网络上,大牌化妆品空瓶的售卖、回收、再加工等环节已经形成了一条造假产业链,网售的高端化妆品成为假货的高发品类。
再者,有需求,就有市场。知名品牌的影响力与国民消费水平增长过程中日渐苏醒的虚荣心“一见钟情"。但真品昂贵的价格又让很多消费者无法承担,这时候,假货以真货之名,通过折扣来占领这块介于虚荣心与购买力之间的巨大空白市场,则是再顺利不过的事。不过假货的横行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正如京东集团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所言,假货的流行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网购信心,这是整个电商行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多方发力堵住电商售假漏洞
尽管当下电子商务领域出现假货横行、维权成本高等难题,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限制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商平台的假货毒瘤,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发力铲除。
在互联网诞生之前,假货即已存在。其存在的因素异常复杂,并非网购市场所独有。只不过,与现实世界相比,在互联网上打假难度明显增大。互联网评论人士刘兴亮认为,假货涉及到的不仅仅是线上淘宝一家,还有线下的无数经营假冒产品的商家,假货可以说是整体商业生态的问题。
网上打假,主管部门需要有所作为。对此,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给出了“全国联网 三方联动 24小时监控"的联动打假机制“蓝图"。“建议工商、质监、公安部门等联合‘打假’,针对网上售假现象,组建成立专门机构,派遣专业打假人员,组建网络技术力量,建立远程监控系统,24小时实时监控,对网络交易进行跟踪,一旦发现有假货进入网络市场,立刻追查,并适时与第三方交易平台联动,切断交易流程,让假货交易无空可钻。"
一个能够持久的平台,必定是一个健康的、可靠的平台。“目前,第三方交易平台从技术层面作出了努力,建议从立法角度强化第三方法律责任,一旦实施不力,追究其连带责任。"王建平教授认为,经主管部门把关审核的网店,在进入购物网站开始营业之前,网站有义务提醒卖家合法经营,并签署相关协议。其次,经营过程中,网站需加强货款的监管,即对支付宝的把控从技术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延缓款项进入卖家账户的时间,给消费者足够的投诉空间;一旦出现买卖纠纷,网站有义务协助主管部门调查,找出假货源。他建议,立法在以上准入管理、交易过程、纠纷调查三个层面进行细化和完善,约束第三方行为,一旦实施不力,可追究第三方交易平台责任。
我国消费者人数众多,所形成的对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的监督力量是巨大的,这种作用一旦发挥出来,也是任何政府执法部门所不可能具有的。国家应修改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申诉渠道,切实加大侵权赔偿的力度,力争形成一种利益机制,鼓励广大消费者检举、揭发生产者、销售者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新闻推荐:
新闻推荐
2014年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批准翅果油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公告称:经化妆品技术审评专家委员会审核,现批准翅果油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