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18日下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李在镕“亲信干政”案二审重审宣判,判处其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李在镕当庭被捕。此前检方要求法院判处9年。李在镕现年52岁,是三星电子副会长、三星集团实际掌门人。
根据检方指控,2017年2月,李在镕涉嫌向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和崔顺实行贿,以助其继承经营权,行贿金额高达298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75亿元)。
一审法院认定李在镕的部分行贿罪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审法院则作出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4年的判决。李在镕当庭获释。2019年8月,韩国最高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撤销二审法院对李在镕和其他涉案人朴槿惠、崔顺实所作的判决,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据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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