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行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在镕因贿赂前总统朴槿惠等罪名,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其他几名三星前高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4年不等的刑罚。自李在镕于2月28日被起诉以来,这场历时近180天的“世纪审判”暂告一段落。
在之前的庭审中,韩国检方指控李在镕为促成三星物产与第一毛织合并从而顺利接掌三星经营权,涉嫌向前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433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6亿元)。此外,李在镕还被指控犯有挪用公款、隐藏海外资产、隐匿犯罪收入以及在国会听证会上作伪证等多项罪名。韩国检方在最后一次庭审中建议法院对李在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韩国检方于今年2月17日逮捕李在镕,2月28日对其正式提起诉讼。由于案件复杂,争论焦点较多,李在镕行贿案从4月7日至8月7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开庭53次。检方累计传唤证人60位,实际到场59位。韩国前总统朴槿惠作为最后一位证人,最终拒绝了传唤。
据人民网首尔8月25日电
新闻推荐
被检方控罪求刑12年 今天下午法院判决 韩国三星“太子”站上人生十字路口
当地时间8月25日(周五)下午2时30分,韩国法院将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行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今年49岁、三星集团的实际领导人李在镕,即将迎来他的“命运星期五”。1庭审李在镕被指控5项罪名今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