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贵州百灵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贵州百灵公告,控股子公司和仁堂药业生产药品“康妇灵胶囊”时,未严格按照注册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和仁堂药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减轻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后召回的药品“康妇灵胶囊”238922盒;没收违法所得共计3206.84万元。
对此,贵州百灵在公告中表示,对于本次处罚,公司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持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守法合规经营,积极维护股东权益,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上述罚款将计入公司2021年度当期损益,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具体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此事件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降低质量风险。公司管理层对本次事件给投资者造成的不利影响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2月1日收盘,贵州百灵股价为6.09元,上涨1.50%。华商报记者 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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