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方德能
编辑 | 张一诺
据证监会网站21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对上海聿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聿莜)做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上海聿莜系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其开发、销售的Alpha系列、锦囊系列等软件及以此为基础或辅助的产品,能够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和买卖时机建议,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属于“荐股软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聿莜的违法事实是:将“荐股软件”销售业务委托给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陈某健代理,陈某健实际控制顾戴路业务点,顾戴路业务点销售人员在营销过程中存在夸大、不实、误导性宣传,暗示保证收益等行为。
证监会复核后认定,上海聿莜调整后的违法所得为24,136,166.23元。
根据上海聿莜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上海聿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4,136,166.23元,并处以48,272,332.46元罚款。
新闻推荐
京东数科IPO申报关键阶段换帅:陈生强卸任CEO,京东集团首席合规官接任
记者|邹璐徽12月21日,界面新闻获悉,京东集团在内网发布人员任命公告称,原京东数科CEO陈生强将卸任京东数科CEO,转任为京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