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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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部分煤矿因违规开采遭生态环境部点名批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焦煤集团)、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冀中能源集团)旗下煤矿位列其中。
9月20-24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山西霍东矿区开展现场督察。
生态环境保护发布的通报显示,督察发现,国家能源局审核把关不严,山西霍东矿区总体规划中缺乏对泉域保护的要求,矿区部分煤矿违规超采甚至无证开采岩溶地下水,对霍泉水源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霍东矿区地处沁水煤田西南部,位于山西晋中国家煤炭基地内,矿区总体规划面积约4110平方公里,煤炭资源总量366亿吨。
上述规划区域生态环境和水环境敏感,属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限制开发区域,涉及霍泉泉域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霍泉泉域面积1272平方公里,是山西省19个岩溶大泉之一,是临汾市洪洞县重要的农业灌溉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埋深大于500米的地下岩溶水,是其主要补给水源。
为保护泉域水资源,山西省1998年1月出台的《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禁止打井,重点保护区以外范围应控制岩溶地下水开采,取水实行总量控制。
督察组指出,霍东矿区主要存在三项问题:一是矿区总体规划未体现泉域保护要求;二是无证开采、违规超采岩溶水;三是霍泉出水量受到不利影响。
霍东矿区与霍泉泉域重叠区域内有26家煤矿,除3家未生产、1家未开采岩溶水外,其余22家全部存在开采岩溶水行为。
督察组抽查发现,临汾市古县老母坡煤业、蔺润煤业等六家煤矿在未取得取水许可的情况下,2018年以来非法开采岩溶水超60万立方米,仅老母坡煤业非法开采量就达25万立方米。
长治市沁源县黄土坡鑫能煤业、临汾市古县西山登福康煤业等16家煤矿虽然取得取水许可,但有11家存在超采行为,占比近七成,2018年以来的岩溶水超采量近100万立方米。其中,长治市沁新煤矿仅2018年就超采12.5万立方米,是许可取水量的2.7倍。
上述遭督察组点名的四家公司,有两家分属于焦煤集团和冀中能源集团这两大地方国企。
山西古县老母坡煤业有限公司,由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55%,后者为河北省属大型国企冀中能源集团子公司。
冀中能源集团为河北省最大的煤炭企业,负债率常年处于高位,债务负担较重,眼下短期偿债压力上升。
山西古县西山登福康煤业有限公司,由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0%,后者为焦煤集团旗下上市公司西山煤电(000983.SZ)全资子公司。
焦煤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炼焦煤企业、山西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之一。
今年4月,焦煤集团宣布对山煤集团进行重组。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曾表示,要明确焦煤集团的使命和发展目标,通过几年的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全球炼焦煤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能源局表示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司局和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正确处理好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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