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5月30日发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完善股权激励计划的制订和实施程序,指导央企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
伴随国资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加快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经营管理骨干和核心科研技术人才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创造力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股权激励等市场化工具大有可为。
据了解,此次国资委在梳理现行规定、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工作指引,聚焦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要点、考核体系、管理办法和实施程序等方面,对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规范逐一明确阐释。
围绕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指引就激励方式、激励对象、权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时间安排、激励收益等,从内涵要义、政策规定、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
在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方面,指引从强化公司业绩考核、健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价、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考核等方面明确了出资人的导向和要求,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快速增长,目前已有53家央企控股的119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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