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4月7日消息,4月7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原题为《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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