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关于协助上海金融法院办理上市公司股票司法强制执行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就上交所上市公司大宗股票的执行司法协助达成合作意向。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这是全国首个司法机关与证券交易所就大宗股票执行达成的司法协作机制,也是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防范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上交所副总经理卢文道出席签约仪式,并分别代表合作双方签署了《备忘录》。
签约仪式上,上海金融法院、上交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上海金融法院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司法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备忘录》主要内容及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为了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股票司法强制执行效率,上海金融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将拟处置的沪市上市公司大宗股票委托上交所发布司法处置股票公告,并依托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完成大宗股票处置中的竞买出价、竞价匹配、结果公示等相关协助执行事项。《备忘录》对信息披露、技术协助、实施流程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签约仪式后举行专家研讨会,上海证监局、上交所、深交所、上海高中院执行局、部分院校专家学者、证券公司业务部门代表齐聚一堂,聚焦研讨大宗股票司法处置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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