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近日明确了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应满足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等6项条件。
具体包括,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或者首期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工商注册后五年内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在存续期限和管理团队方面,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应不短于七年。管理团队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的人员负责投资管理运作。
同时,对于单个企业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创业投资基金总资产的20%。应未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此外,在投资范围上,创业投资基金需未投资已上市企业,所投资未上市企业上市(包括被上市公司收购)后,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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