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席博平 记者 范秋艳)近日,彬州市再次出台招大引强、精准招商措施14条,鼓励扶持市内外投资者来彬投资兴业,进一步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蓄足后劲。
该市向社会公开承诺,对在该市注册登记、纳税及进行会计核算的总分机构,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准入条件的企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对在该市投资的新建涉农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之日起,该企业年度所缴纳的税金总额本级留成部分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前3年按照本级留成部分的100%,市委、市政府给予奖励;对投资的新建工业企业,自正式投产经营起,3年内,该企业年度所缴纳的税金总额本级留成部分在50万元以上的,对分别超出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该市按照超出部分的不同比例给予奖励。对新增外贸企业或新开拓外贸业务的企业,年外贸进出口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前3年每年按进出口额给予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中国民营500强、A股主板上市企业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项目,分别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的10‰、5‰、5‰、5‰,该市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产业优势明显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给予奖励。
2019年开始,凡金融企业、各类融资担保公司在彬设立分支机构,为彬州市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支持年度余额净增额1000万元以上且用于该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由该市为其免费提供3年办公用房或承担租金,其余年份低于该区域平均租价,并按照其投入支持实体经济建设资金的5%给予奖励,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政策性贷款除外)。同时,鼓励各类企业在该市设立企业总部和商贸公司,月纳税额本级留成部分超出50万元的,按照本级留成部分税额的90%给予奖励。
凡在该市新投资的文旅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的,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的年度起,前3年企业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按照60%,该市予以奖励,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到3亿元企业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按照80%予以奖励,3亿元以上的按照100%予以奖励。凡在该市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投资强度每亩达到300万元,年亩均纳税总额达到20万元的新增工业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5年内缴纳税款累计留成本级财政部分达到或大于土地成交价,从达到次年起,本级财政参照该项目所缴土地成交价款相等的金额,依照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的比例金额奖励该企业。项目自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3年内,每亩用地年财政贡献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对项目高层管理人员,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5万元及以上的,对其个人按照实缴个人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市委、市政府给予全额奖励,并帮助解决企业高管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
该市对提供有价值的产业招商信息的个人进行奖励。同时,对在该市投资创业人员在户籍、子女入学、企业高新企业认定、申报专利方面给予便利。(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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