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股份回购的制度功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细则》11日正式发布。在着手完善已回购股份出售制度的同时,新规通过增加“负面清单”杜绝“忽悠式回购”。
为防范“忽悠式回购”,征求意见稿已要求公司在回购方案中明确披露拟回购股份数量或金额,并明确上下限,上限不得超出下限1倍。在此基础上,回购细则增加了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负面清单”。具体包括: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出售的,应当在一开始即予以明确并披露,否则不得出售。上交所方面表示,后续将在规则执行过程中对公司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行为予以重点关注和监管,发现存在不当行为的及时纠正。(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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