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能否出台相关政策,对这种将增持承诺异化成减持手段的行为,作为严重违法行为,没收其减持获得的所有资金,并处以同等价值的罚款?】
1月4日,深交所向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关注函,对于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宏亮,董事赵健在内的9位董监高管作出的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少于1亿元的承诺至今未完成表示了关注,要求说明是否存在误导及忽悠投资者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赵健,不仅没有兑现增持承诺,反而于去年12月底完成了减持计划。赵键是谁?就是影视、资本、商场“多栖明星”赵薇的哥哥。除赵键之外,赵健的前妻陈蓉、曾任高管的李钊以及机构投资者睿石成长等大股东也在2018年下半年集中出售了唐德影视股票。
大股东等减持公司股票,只要不违反减持规定,且履行公开披露信息程序,都是合法的。关键在于,此前唐德影视的大股东和高管们已经做出了增持不少于1亿元的承诺。在承诺没有兑现的情况下,部分高管却采取了减持手段,就不能不引发质疑,所谓的增持,是不是在误导和忽悠投资者。因为,大股东和董事高管们增持,代表着对企业发展有信心,可以激发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引发投资者对企业的关注。反之,就会传递出对企业没有信心的信号。
很显然,唐德影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投资者的误导和忽悠,并有可能对其他投资者带来伤害。对这样的行为,是决不能姑且和放任的。否则,谁还会对自己的承诺负责呢,广大投资者还怎么相信企业的承诺呢。
事实也是,近年来,有关增持的承诺并不少。但是,承诺兑现的比重并不大。有的上市公司根本不具备增持能力,为了一时的需要,也做出增持的承诺。如某公司2018年1月10日发布增持公告,将在未来12个月内实施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可是,迟迟没有兑现,公司只好发布公告称,因为发布增持消息股东的限售流通股于2018年4月19日被法院冻结。明明是外债很多、没有增持的条件,却发布增持的消息,像这样的增持承诺,毫无疑问是忽悠和欺骗投资者,不仅无视市场规则,也无视相关法规,更无视投资者权利。如果让这样的增持承诺在市场泛滥,将对市场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
承诺不兑现、增持变减持、明知没有增持能力仍然做出增持承诺、多承诺少兑现等现象,一次次地考验着投资者的耐心,考验着监管层的决心。特别像赵健这样的减持行为,甚至可以认为是借增持信息套现的手段。监管机构能否出台相关政策,对这种将增持承诺异化成减持手段的行为,作为严重违法行为,没收其减持获得的所有资金,并处以同等价值的罚款?同时,对做出增持承诺,但不在承诺时间内履行增资承诺的,按照不低于增持额30%的比例,给予承诺者罚款,以促使承诺者兑现承诺,也以此来杜绝各种不负责任增持承诺。
眼下的股市,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合理、不合规的行为。就像赵健的减持以及某公司的不兑现增持承诺一样,如果没有一点狠劲,不采取一些严厉处罚措施,是刹不住的,违规者也不会有任何痛感的,让更多的投资者受伤。增持和减持,玩的都是利益。增持是为了证明企业的未来,证明大股东和高管们对企业的信心,是做增量利益。增量利益大了,对投资者也能带来新的利益。减持在一定程度上是弱化企业的未来,向外界透露大股东和高管们对企业缺乏信心,也就会损害企业利益,继而损害投资者利益。只有正确发布信息,把真实的消息告诉投资者,投资者才能做出合理的选择、科学的决策。
所以,面对一些上市公司纷纷发布增持公告,但迟迟没有增持行动,投资者也一定要多个心眼,不要被公司的增持公告所迷惑。有的上市公司只是做些应景之举,根本就不可能付诸行动。只有那些拿出“真金白银”来实施增持的公司,才是真心想通过增持表达对公司的信心的。其他的,都是误导与忽悠,甚至欺骗。监管机构也一定要尽快行动,对通过增持来误导、忽悠、欺骗投资者的公司,采取严厉的措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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