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联合发文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但自2022年1月1日起,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份名为《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社会关心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诸多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旨在推动新修改的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顺利落地实施。
通知明确,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照此执行;2022年1月1日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根据通知,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也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通知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通知还就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政策等缴纳个税事宜作出具体说明,这些规定都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算账
5万元年终奖纳税4790元
2021年年底前取得的年终奖怎么计算个税?通知明确,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后确定。记者注意到,和现行的年终奖个税优惠略有不同,计算方法不再区分居民个人的月收入是否低于“起征点”。
以职工A先生举例,假设A先生于2019年2月取得了2018年度的年终奖5万元,按照最新的计算方法,这笔奖金应缴纳的个税为:50000×10%-210=4790元,扣完税后拿到手的奖金为45210元。
3.6万元和14.4万元是“临界点”
记者根据月度税率表推算,年终奖在3.6万元以下时,适用3%的税率;超过3.6万元但在14.4万元之间时,适用10%的税率;超过14.4万元时,才适用20%甚至更高的税率。这也意味着,3.6万元和14.4万元是年终奖的“临界点”,在这些“临界点”,会发生“年终奖多发1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现象。
假设职工B于2019年2月领取了年终奖3.6万元,这笔奖金应缴纳的个税为:36000×3%-0=1080元,职工B拿到手的奖金为34920元;同单位的职工C也领取了一笔年终奖,奖金额为36001元,则这笔奖金应缴纳的个税为:36001×10%-210=3390.1元,职工B拿到手的奖金为32610.9元。两个人相差了2309.1元。
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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