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0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四次监事会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组织架构调整建立在对公司当前组织架构和管理现状的深入的分析研究基础上,参考公司的特点和经验提出,有利于公司资产规模、经营业绩、市场形象的进一步提升,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增加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审计费用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增加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审计费用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也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关于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提案报告》分项表决如下:
1. 对新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 对新建《四川川投能源信息披露与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 对新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工作管理制度》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上述三项新建制度内容充实,条款规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其新建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治理和制度建设的加强。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在1.5亿元额度内向下属企业借款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项借款是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川投田湾河公司、川投电力公司和天彭电力公司的正常经济活动,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金,创收增效,相关风险可控。
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向交大光芒公司继续提供3000万元委贷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笔委托贷款风险可控,且可以使交大光芒维持正常的资金周转,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也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3季度末公司本部银行理财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通过将阶段性处于闲置状态的分红款进行临时委托理财, 公司可以提高资金暂时闲置期间的收益,盘活存量资金。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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