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成万)10月8日,高升控股(000971)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因未主动告知上市公司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被湖北证监局警示,当日该股即以跌停开盘,投资者损失惨重。更为严重的是,公司于9月28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当日该股即“一”字跌停。据悉,公司被立案调查与公司违规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有关,此前公司也因此被深交所出具过问询函。
公司还发生了更具戏剧性的事件。9月28日公司董事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时,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共7人弃权并发表意见认为:鉴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一贯不诚信,多次虚假承诺无其他隐瞒担保或借款,故无法保证本次公告的完整性,提示中小股东在本次公告内容外可能仍然存在大股东刻意隐瞒的违规担保或借款事项。
对此,gumin148微信维权平台的证券维权律师杨泉军认为,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和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往往会导致上市公司涉及诉讼,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旦证监会认定高升控股信息披露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后,在2018年9月27日收盘时持有高升控股的投资者,都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赔偿其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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