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弘股份,000979.SZ)8月28日晚间披露,其收到了深交所发出的关注函,要求其说明与加多宝协议是否真实。
8月27日晚间,中弘股份披露《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公告》称,中弘股份、中弘股份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集团”)与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集团”)及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谊资本”)于8月27日共同签署了《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
8月28日上午,加多宝集团通过其官网发布声明否认与中弘股份及相关方签署上述协议。
为此,深交所关注函提出:
1.详细说明中弘股份及相关方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过程、各方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并核实协议签署过程、协议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加多宝集团的声明核实中弘股份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公告》及所涉事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中弘股份披露的《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显示,加多宝集团一方的授权代表为黄伟清。请中弘股份说明黄伟清在加多宝集团的具体任职及与加多宝集团的关系情况,中弘股份在签订协议时是否要求黄伟清提供加多宝集团的授权委托书,如有,请中弘股份补充报备;如无,请中弘股份说明上述协议的法律效力。请中弘股份律师发表意见。
3.就中弘股份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公告》及加多宝集团声明应核实说明的其他情况。
8月28日,“仙股”中弘股份股价“一”字涨停,收于0.8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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