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8-121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特别提示:
1、目前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体系债务处理小组已形成的债务问题处理计划, 并未通过现金方式偿还,基本以债权转让、资产处置等方式来抵消非上市体系 对上市公司的现有债务。因此,上市公司未因债务解决获得现金流入。
2、如若乐融致新收购乐视投资金融类业务并进行抵债得以实施,乐融致新 将会尽快委托第三方出售乐视投资旗下金融类资产,但涉及出售方式及出售的 实际可实施性尚存在不确定性。
3、目前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体系债务处理进展存在因乐视控股等非上市体系 关联方公司自身债务问题牵连导致整体债务解决方案变动或导致本次债权转让 有效性发生变更的风险;相关债务处理需要较长时间、完成时间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上市公司短期无法获得现金支持,因资金缺乏导致的上市公司经营困境 并不能直接、有效解除,仍存在 2018 年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4、关于此前已披露的乐视体育等违规担保行为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潜在承担 担保、诉讼赔偿等或有责任、债务,上市公司将依法保留向非上市公司相关方 继续追索、起诉的权利。目前,公司潜在承担上述责任、债务金额尚不确定。
5、上市公司将会根据相关法规、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债务问题解决进展的最终实施和处理存在因相关审议程序未通过而无法 实际达成的可能性。
6、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体系偿债计划进展以《关于与非上市体系债务问题解 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披露为准。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并未 与非上市体系关联公司达成任何偿债计划。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传闻情况
近期,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乐视网” 或“上市公司”)注意到有部分网络媒体报道了《乐视控股:与乐视网达成 40 多 亿偿债方案,贾跃亭兜底》文章,报道称:
“乐视控股已偿还了 2.63 亿元的债务,并与乐视网达成了 40 多亿元的偿债 方案。
该负责人称,截至目前,非上市体系对上市公司关联债务还款方面已完成法律文书的以资产抵债还款金额为18.8亿元”
二、 澄清说明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18-119),2018 年 8 月 21 日,上市公司就目前与关联方债 务解决进展发布了《关于与非上市体系债务问题解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20),公司就目前与关联方已达成的确定性债务处理进展进行披露(具体 内容请参看公告“二、与非上市体系债务问题处理进展”部分),现就主要内容 说明如下:
1 根据上市公司与乐帕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各方同意乐融致新通 过债权与股权转让款互抵的方式向乐帕支付 97%的股权转让款,其中 13.7 亿元 用于抵消非上市体系对上市公司体系债务,转让双方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进行交割的风险,故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如若乐融致新收购乐视投资金融类业务并进行抵债得以实施,乐融致新将会 尽快委托第三方出售乐视投资旗下金融类资产,但涉及出售方式及出售的实际可实施性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处置金额将根据届时乐视投资实际经营、评估情况确 定,最终处置成交金额存在变动或甚至低于乐融致新本次收购价格的可能性,暨估值和最终处置金额存在不一致的风险。
2 2016 年,乐视控股以持有乐融致新 10%股权进行质押担保,为乐融致新取 得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本息合计 11 亿元。目前,乐视控股质押的股权已 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乐融致新偿还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贷款,同时抵减非上市体系关联方对乐融致新债务。目前拍卖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拍卖成交金额尚不确定。
3《关于与非上市体系债务问题解决进展的公告》中披露的债权转让类解决 方案,处理进展和实际执行效果存在因非上市关联方整体债务解决方案变动或关联方公司自身债务问题牵连导致本次债权转让有效性发生变更的风险。
4目前已形成的债务问题处理计划,基本以债权转让、资产处置等方式来抵 消非上市体系对上市公司的现有债务,并未通过现金方式偿还。因此,上市公司未因债务解决获得直接现金流入,抵债获得资产进行处置取得现金需要较长时间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短期无法从目前已达成的关联方债务问题解决计 划获得现金支持,因资金缺乏导致的上市公司经营困境并不能直接、有效解除。
5对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关于就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内部核查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101),该违规担保行为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潜在承担担保、 诉讼赔偿等或有责任、债务,上市公司将依法保留向非上市公司相关方继续追索、 起诉的权利。目前,公司潜在承担上述责任、债务金额尚不确定。
此外,非上市体系关联方就债务问题解决的实质性落地和执行也存在变动可能性,上市公司期望贾跃亭先生和非上市体系关联方继续重视债务问题处理及实质性执行进展,并承担相应偿还责任和义务。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体系偿债方案以《关于与非上市体系债务问题解决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披露为准。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并未与非上市 体系关联公司达成任何偿债计划,就媒体报道中所称“乐视控股已偿还了 2.63 亿 元的债务,并与乐视网达成了 40 多亿元的偿债方案”事项,公司也已及时向非上 市体系债务处理小组发送邮件问询,截止目前尚未得到对方回复。
三、 其他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
四、 必要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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