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拟调整收盘交易机制,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价,并就收盘交易调整相关规则修订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6月17日。
上交所官网提到,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收盘集合竞价是国际证券市场收盘价产生的主要方式之一,上交所经过长期认真研究,认为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有助于维护收盘阶段的价格平稳。下一步,上交所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规则相关安排,待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规则后发布实施。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调整连续竞价交易时间安排,并明确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为14:57~15:00。2.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上交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3.收盘价的产生方式调整为“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4.当沪股通的每日额度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用尽后,香港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沪股通买入申报,且当日不再恢复,但仍然接受卖出申报。5.证券盘中临时停牌在临近收盘时的复牌时间由14:55改为14:57。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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