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娄花
民间投资是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投资环境,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为增强民间投资动力,激发市场新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营商环境待改善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意见》提出了六方面23条具体措施。
推动金融体制改革
解决企业“融资难”
为了解决融资难问题,《实施意见》从多角度推动金融体制的改革,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实施意见》提出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落实国家制定的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
拓宽民间投资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完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激励机制,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将符合引导基金投资领域的外地优质项目引入本市注册经营,市财政按参股子基金对该项目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
完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贷款风险共担试点,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对单笔贷款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贷款,发生不良贷款本金部分由财政、银行、保险公司按照30%、20%、50%的比例负担,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比例,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比例由0.5%提高至1%。开展制造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对金融机构向本市大中型制造业企业新增贷款,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安排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鼓励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对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市企业,在中国香港等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市的企业,按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真金白银”支持
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针对企业融资难问题,《实施意见》从多个层面出台“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
着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对具有“互联网+”融合特征且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竣工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互联网工业平台、智能工厂或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为民企投资新兴产业服务能力。对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且有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经评审认定,给予团队1000万元至1亿元的综合资助。加强孵化载体建设,对获批的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在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为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意见》强调大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着力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壮大一批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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