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高压之下,又有上市公司股东疑似利用大宗交易“过桥”减持,受到监管部门关注。
10月28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600300,维维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在10月27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协议转让事项的问询函。另据上证所10月27日披露的消息,对违规受让维维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4名投资者,处以名下证券账户限制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
澎湃新闻梳理这次股份变动情况发现,这项减持动作涉及了多个出让方和受让方,启动减持的是维维股份原本的第二大股东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
2017年6月7日,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披露计划减持维维股份的公告,宣布将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344万股,占维维股份总股本不超过2%。彼时,安信乾盛为维维股份的第二大股东。
2017年10月13日,安信乾盛的持股比例从9.9%下降至6.9%,持股规模为1.1534亿股,从第二大股东之位退至第三大股东。
这也意味着,安信乾盛的减持规模达到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显然已经违反了此前做出的减持承诺。不过,故事的重点还在后面。
2017年10月18日,维维股份又公告披露,安信乾盛剩余的6.9%股份将由宁波博泓合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受让。
同一天,维维股份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承诺,博泓合丰在股权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更明确提到了不会违反减持新规。
除了博泓合丰,还有4名投资者也成为了安信乾盛的“接盘侠”。
根据上证所的核查,发现张亮等4名投资者,在10月中旬,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维维股份第三大股东安信乾盛的减持股份。在受让后的第1或第2个交易日,这4名投资者就作出了减持少量受让股份的违规行为。而在受让股份的短短一个星期之后,该4名投资者就在1、2个交易日内通过竞价交易集中、大量卖出受让股份。其中,3名投资者将全部受让股份减持完毕,1名投资者减持了96%的受让股份。
上证所表示,该4名投资者违规情节极为恶劣。对此,决定对张某等4名投资者名下证券账户做出限制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决定。鉴于上述投资者的减持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已将相关线索上报证监会。
此外,这一系列的股权受让行为,让人联想到这其中或涉及“过桥”减持的行为。如果安信乾盛、博泓合丰和被处分的4名投资者存在联系,那么,他们就很有可能是进行了一场提前布局好的大手笔减持。
上证所在向维维股份发出的问询函中,要求公司方面核实并披露安信乾盛与宁波博泓,以及宁波博泓与4名大宗交易受让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披露结果需在10月30日前给出回复。
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证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随后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实施细则,并制定了严格落实减持新规的监管方案。
根据规定,股权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完成6个月之后,在任意连续 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2%。
此前,市场出现“清仓式”集中减持套现、利用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等乱象,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新规的出台,正是为了打击“过桥”减持的乱象。
上证所表示,后续将对违规减持行为将保持高度关注,加强实时监控力度,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违规减持行为,将从严采取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将及时上报证监会查处。
此外,澎湃新闻记者发现,这并不是维维股份第一次受到上证所的处分。
10月10日,因2016年年报业务概要及经营情况披露不完整、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行业经营性信息、未及时披露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上证所宣布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孟召永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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