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行车赛不内行,也就不大看。那年看了环法自行车赛,总算知道了黄色领骑衫、圆点衫、绿衫以及阿姆斯特朗这一点知识。第二年又朝电视屏幕上瞄了几眼,所知道的还是这一些,没多大长进。好像听说阿姆斯特朗以前曾患过重病,后来却仍能够坚韧顽强,一马当先,真让人敬佩。法国的风景无疑是迷人的,然而最让我心仪的,却是骑手们胯下那些五颜六色的自行车,它们让我想起了我们的自行车时代。人们都说人老了就喜欢回忆,我还不算老怎么也喜欢回忆呢?莫非我对新事物已不再感兴趣?抑或是新事物对我已不再理睬?
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我,童年时期大都对自行车产生过热烈的憧憬。那时候自行车在孩子们的心目中,似乎比今天的奔驰宝马更具魅力。我小时候生活在农村,在我们村,只有大队支书的儿子大敢在某一段时间、不知从哪座仙山弄来了一辆快散了架的自行车,不少地方都用细麻绳绑着,有些地方还缠着白胶带。大敢叔每天骑着它在村子里转两圈,有时还骑到田埂上或水碓前去。以前大敢叔制服的上衣口袋里,是别着一支钢笔、一支圆珠笔的,自从骑上了自行车之后,大敢叔上衣口袋里的圆珠笔就不见了,脖子上却挂了一个哨子——因为自行车上没有铃铛,大敢叔逢上要让人让路,就用力吹哨子。当时给我们的感觉,好像大敢叔正在骑着一条龙。
又一次去5公里外的公社赶集,我们是走着去的,大敢叔是骑车去的,结果我们在集市上等了半天,才看见大敢叔扛着自行车满头大汗地赶来,原因是自行车不太听话,一路上脱了十几回链条不算,最后还跟大敢叔生了气,自个儿爆胎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很羡慕大敢叔的,毕竟他有一辆自行车啊!大凡村里长得好看一些的女人家,都被大敢叔用自行车驮过啊!谁家要娶媳妇了,还是得请大敢叔用自行车驮着新娘子进门啊!我们呢?我们除了有一双过年才能穿的棉鞋之外还能有什么?我们甚至连自行车上那个爆过胎的胎儿长成什么样都不知道。
后来我到了城里。初二那年家里有了一辆旧的“永久”牌加重自行车,这使我终于有了亲近自行车的机会。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爬滚打,我终于驯服了这辆“宝马”。凭着这个风光,我没法让学校的女生不注意我,所以我只好提前进入了早恋。结婚那年我动用了整个家族的力量,费了十牛三虎之力,总算买着了一辆“凤凰”牌自行车。我本想用这辆车把新娘驮到新房去,可惜那时候世风变了,改用汽车了,且喜欢把嫁妆摆在敞篷汽车上,绕城三匝。这使我觉得很难受,一直难受到今天。那时候的自行车有三大名牌,它们是“凤凰”“永久”和“飞鸽”,大都是28寸的,加重型的,尽管笨重,然而实用,好比杨过手中的玄铁重剑,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一个新娘想必还是驮得起的。
必须声明一句:那时候的自行车不叫自行车,叫脚踏车。我至今还认为,叫脚踏车应该更贴切。没有脚踏,怎能自行呢?就像美国一首歌谣里唱的“惟有孤独才自由”,没有孤独,怎么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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