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高晓彬十一长假将至,一年一度的国庆旅游市场又开始热闹起来,市民如何做到快快乐乐出行,明明白白消费,合理依法维权?市工商局近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市民旺季出行,跟团、住宿、购物都要多长个心眼,切莫误入了消费陷阱。
低价团有猫腻,游客稍不注意就被坑2015年9月中旬,市民汪先生一家三口计划趁着十一黄金周外出旅游。经过一番考察后,汪先生与某旅行社签订了一份赴桂林五日游的旅游合同。根据合同约定,9月30日下午,汪先生一家3人可乘火车赴桂林游览七星岩、漓江、冠岩等景点,旅游费共计3840元。双方签订完合同后,蔡先生交齐了全部费用。然而,到了9月29日,事情却发生了变化,汪先生突然接到该旅行社业务经理的电话,汪先生被告知旅行社因无法落实桂林至武汉的返程火车票,原定桂林旅游团队被迫取消。而此时距十一黄金周仅剩一天时间,城区其他旅行社已基本组团完毕,无法再报团。事后,汪先生以“旅行社单方面终止旅游合同”为由,要求该旅行社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对此,该旅行社表示,当时正值十一旅游旺季,桂林至武汉方向的火车票十分紧张,而桂林地接旅行社于28日下午才传真告知他们无法确认返程车票事宜。该旅行社认为,汪先生一家的旅游计划之所以无法实现,是由于交通部门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并非旅行社故意所为,因此,旅行社只愿意赔偿汪先生一半费用,无法退还全款。
报团旅游,除了要认清霸王条款,还要提防低价团,“其实零团费和低价团,是建立在购物基础之上的。”据市消保科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的规范,零团费的旅游项目基本没有了,但是目前市场上还存在着不少低价团。低价团很多情况下相当于“低质团”,旅行社会在景点、飞机、住宿、餐标上面节约成本,在行程上一些文字会有透露,如“外观”、“远眺”、“车游”都是说不进景点的,“自费”则是说明要自己付门票的,“晚机去早机回”,一般这样的团最便宜,四天的线路只有两天时间在玩。此外,一些特价旅游团价格低廉,但是整个行程表上除了一至两个景点包括门票,其他的大多数都是自费或者免费景点,所以报名时看清楚行程,自费、自理等都是要自己掏腰包的,多数游客在到达景点门外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掏钱进入景区。
市面上那么多旅游产品,怎么才能避免这种情况?这就需要消费者提前了解旅游产品的市场行情,选择较为适宜的价格,另外注意合同细节,看有没有模糊内容,正规旅行社提供的合同内容清晰明了。另外,一些旅行社在出行前可能会增加补充协议,签订之前要慎之又慎,往往在这个环节,旅行社会将购物内容加上,消费者要严词拒绝。
在线旅游没省心,却遭人在囧途如今,打开电脑、拿起手机,足不出户就能在旅游电商平台上规划好旅程,预订好出行产品,这已成为不少消费者的“首选动作”。只是,消费者在享受在线旅游带来便利的同时,没想到有时等来的却是“人在囧途”:在网上预订了两张机票,发现地址填反了,结果3000多元的机票费只给退了300多元;网上预订的航班当天被取消,不仅没有提前接到通知,而且机票既不给改签也不给退;提前订了去法国的跟团游,当地爆发恐怖袭击事件想退团,结果只能退10%的团费……“去年我去一个需要坐船的景点游玩,提前一天在网上订了船票,当时产品说明中提到在开船时间之前退订都是可以的,后来我因为临时有事没去成,但打电话咨询退票事宜时却被告知不能退,好在船票价格不贵。”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在线预订旅游产品被坑的经历还不止一次,在网上看着很漂亮的一个酒店房间,到了之后却发现是个非常小的房间。“遇到这样的事,就感觉很囧,但跟谁去理论呢?那么远跑过去玩也不能因为房间小就不住了,总体来说,在网上预订还是比较方便的。”
参团旅游要做到“五注意”一些旅游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规避风险打擦边球,甚至不惜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从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就近两年有关国庆期间出游而引发的投诉问题看,主要涉及景区服务管理差、违反合同约定、在线预订不兑现、强迫购物、非法一日游、导游服务质量不达标、交通秩序等问题。结合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参团、购物、就餐等方面谨防各类消费陷阱和霸王条款:1、谨慎挑选旅行社。消费者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选择一家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切记不要被价格牵着走。
2、明白签好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时,消费者最好选择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旅行的地点、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及档次及旅行的吃、住档次和标准等。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可以拒签。
3、适度消费,健康饮食。外出旅行首先要树立适度消费、合理消费的观念,不要盲目购买特产、纪念品等商品。此外,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的餐饮场所就餐,并注意查看了解就餐、住宿场所提供的菜品、湿巾、消毒巾等项目的收费情况,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4、妥善保存各种消费凭证。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以便为发生纠纷时投诉举报提供依据。切忌冲动购物,即使要购买,也应该选择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场,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实清楚。如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应保存好旅游保险合同。
5、及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到当地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行程中留物证,维权有保证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旅游企业纷纷触网,大到资本运作的旅游电商信息平台、小至传统旅行社的在线订购业务拓展,乃至个人开设的网站、微店。然而,在线旅游业欣欣向荣的背后却是乱象频现:拆分旅游项目以降低报价、早餐中餐晚餐均自理……新兴的在线旅游,由于存在涉及环节较多、责任相对模糊不清、尚未形成统一行业标准等问题,以至于许多消费者在通过在线旅游网站购买旅游、出行产品后,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难,容易吃\‘哑巴亏’。对此,市工商局提出如下建议:1、仔细看清免责条款。眼下,在旅游网站预订产品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但很多人在选择产品时,往往只关注价格,对预订限制、产品说明、委托条款等内容看得并不仔细,导致出现问题。因此,消费者在线上选择某条旅游产品时,应在全面掌握违规情况和免责条款后,再下单预订,以免事后发生纠纷。
2、留好预订时的截图、截屏。网络产品的变更性很强,不少消费者发现,下单预订时网页上明确列出的服务,自己旅行中并没享受,但事后想投诉时,发现产品已经下架,或页面内容已做了更改,很难举证维权。因此,通过旅游网站预订产品时,要注意随时截屏保存信息,包括旅游产品的行程安排、酒店的房型介绍、机票的退改说明等,避免事后引发争议。
3、购买合适保险。旅行时,如果发生一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出行损失,如台风导致航班延误、目的地存在安全隐患等,旅行社作为非责任方,很难对客人给予补偿。这时,一份合适的旅行保险,就能帮游客解决大问题。目前,一些旅行网站还推出了“无理由取消险”,客人哪怕是自己行程有变、需要取消订单,依然可以得到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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