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达
黟县是徽商、徽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保存了数千幢明清古民居和数十个完整的古村落。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百村千幢”工程,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
统筹处理“四大关系”,把握“百村千幢”总体要求。一是正确处理传承保护与提升利用的关系。古民居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风雨侵蚀,白蚁、黑蜂大量繁衍等对古民居构成严重威胁,故“百村千幢”的前提是保护,必须始终坚持保护第一。但不进行有效利用,保护就会难以为继,因此“百村千幢”的核心在于利用,必须强化合理利用,尤其要重视提升利用水平,避免“一哄而上”的低水平同质化开发。二是正确处理人文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关系。古民居作为徽文化的“活化石”,极具历史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我们既不能离开经济价值去考虑人文价值,也不能离开人文价值去追求经济价值,要尊重古民居的原真性,对古民居开发利用的方式和程度有所选择、有所限制,给徽文化传承保护提供有力支持。三是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群众自觉的关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加强古民居保护利用的规划、管理。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保护利用。四是正确处理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由于古民居的分布很不均衡,保护利用的条件也千差万别,因此,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分批,以点上的突破,带动全局的保护利用。
强化保障“三道防线”,传承“百村千幢”文化脉胳。一是规划保障。古民居保护必须坚持规划引领。我们先后编制完成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保护规划、西递宏村发展战略规划、中法乡村旅游合作黟县示范区规划、黟西北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规划、17个“百村千幢”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明确提出具体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及整治措施,并将西递、宏村、南屏、屏山、关麓等古村落纳入县城总体规划管理,从全局上规范古民居的保护。二是政策保障。“百村千幢”工程必须有完备的政策措施加以引导。我们以政府令形式发布实施了《西递、宏村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首创“文物认领”古民居保护模式,通过网络平台推行文物认领;出台古民居旅游项目开发前置审批制度、古民居维修九项程序等政策措施,使古民居保护有章可循。三是资金保障。为破解资金难题,我们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省政府专项保护资金,每年从旅游企业门票收入中征收20%的文物保护资金,加上县、镇、村三级投入和个人自筹资金,筹资近2亿元投入古民居保护。
集聚整合“四大板块”,放大“百村千幢”整体功能。一是西递、宏村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实施西递、宏村旅游综合提升工程,重点是通过“遗产资源保护与整治、旅游业态调整与升级、旅游设施配套与完善、旅游交通优化与组织、社区和谐发展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旅游管理加强与提升”七大系统建设,努力建成集遗产保护、居住、观光、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世界文化遗产旅游核心区。二是黟县盆地中法乡村旅游合作示范区。实施中法乡村旅游合作示范区项目,引进法国乡村旅游发展先进理念和成熟的开发模式,对盆地内古民居的保护利用进行整体规划,建设符合欧美市场游客需求并具有国际化标准的乡村旅游度假示范区。三是古城镇文化产业集中区。以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抓手,实施古城、古镇整治规划,依托历史文化特色,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高品位规划、高起点建设县城费家弄、渔亭古镇等古民居集中区,做精做强古城古镇休闲、文化产业,做靓黟县大景区南大门形象。四是黟西北乡村文化生态体验区。深入挖掘黟西北古民居、古驿道、古村落、红色文化、生态资源,规划建设黟西北乡村文化生态旅游主体功能区,探索具有领先性、示范性和黟县本土特色的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经验、发展模式。
健全完善“三项机制”,规范“百村千幢”保护利用。一是立体责任机制。重点是完善县、乡、村、户主立体责任机制,强化县级政府主导责任,明确乡镇主体责任、村组主要责任和户主保护责任,把“百村千幢”工作纳入乡镇与相关单位年终考核,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村组实行“百村千幢”工作考核,古民居户主与使用人必须承担相应的修缮保护义务。二是分类指导机制。对古民居保护要求、开发形态进行系统谋划、分类指导,依法有序实现最佳形式的保护、最高效益的利用。注重古村落价值特色和典型特征的挖掘利用及旅游业态提升,开发高端文化体验旅游新产品;对不具备就地保护条件的古民居,按照秀里影视村古民居异地保护利用成功做法,科学选择项目和区域,实行集中异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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