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聪明孩子的故事与诗》
作者:(美)哈罗德·布鲁姆
译者:戎林海 黄橙 戎佩珏 熊亚芳
版本:新民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1年5月
被布鲁姆反复提及的他一生中的“四场战争”,其中三场几乎全在布鲁姆的晚年展开——以1994年《西方正典》的出版为标志,他先后抵制过三种文学研究或阅读里的“消极”影响:“解构主义”对文学传统的消解,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的泛化,通俗文学向经典文学的泛滥。这第三种“消极”影响,具体来说,便是他对以《哈利·波特》为代表的儿童文学的愤怒:“最近在整个英语界和西方文化界里所发生最为可怕的一件事,就是大家普遍地提倡那令人啼笑皆非的哈利·波特文学;人们甚至盲目地让它取代了传统的儿童文学。”(孙康宜《我曾卷入四次论战:哈罗德·布鲁姆访谈》)
为儿童遴选经典书目
在谈到有关儿童文学的愤怒时,我猜想布鲁姆想到的也许是惠特曼的那首诗:
曾有个孩子天天向前走,
他第一眼看到了什么,他就变成了什么,
就在当天或当天的某个时间,或是积年累月,
或是历经万载千秋,那东西变成了他的一部分
(《有个孩子天天向前走》)
惠特曼在诗中提到了早开的紫丁香、鹟鸟的歌声、三月生的羔羊等自然风光,也提到城市生活里“猛烈的打击”、“狡诈的引诱之举”。《哈利·波特》对传统儿童文学的取代,之于布鲁姆可能就是童年与自然——那个在他孩童时期反复默念、诵读的文学传统——的消逝。所以,正如他在与“解构主义”和文化研究“作战”时高举莎士比亚的旗帜,坚定地确立了一个以莎士比亚为原点的文学史序列;在反对“哈利·波特”的“战争”中,他也试图将那个似乎已经消失了踪迹的儿童文学传统重新打捞出来,此即2002年出版的《StoriesandPoemsforExtremelyIntelligentChildrenofAllAges》(中译本名为《给聪明孩子的故事与诗》)。这套书在体量上颇类似于《西方正典》的一个“儿童版本”,或者说,它是布鲁姆专为儿童遴选的一份“经典书目”,以季节和文本背景的对称将作品分为四卷,主要选入的是19世纪的故事和诗歌。因此,尽管布鲁姆声称他不接受“儿童文学”这样的分类(“儿童文学”无法自外于文学传统),作品遴选的范围还是表明了他想要让这本选集更为贴近儿童的天性:“幻想是古老的浪漫在十九世纪的表现形式”。
儿童文学中的幻想与道德教化
如我们所知,19世纪也是最为著名的两个儿童文学作家开始创作的世纪。德国的威廉·格林与雅可布·格林在1812年出版了他们的第一部童话选集,二十年后,安徒生也开始集中发表他的第一批童话作品。事实上,这两种童话内在的不一致也由此开始在“儿童文学”内部划出了一道界线:《格林童话》系对民间神话传说的搜集,《安徒生童话》则纯然是文学家的创作。依照周作人在《安得森的<十之九>》(1918)、《儿童的文学》(1920)、《王尔德童话》(1922)等文的看法,前一种“儿童文学”属于原始社会的文学,其中先民以想象阐发他们关于自然的理解,这也是文学的诞生之始,它与哲学思维萌生以前的神话如出一辙。饶有意味的是,周作人还将儿童看作是人类的先民,换言之,神话传说在文学史轨道内的不断演进,对孩童而言却是无关紧要的——由于他们的思想感情仍旧处在前文明时期的水平,所以他们一方面喜爱幻想故事,一方面又不免带有野蛮残忍的癖好。后一种“儿童文学”属于创作,然而也是现代社会的作家对先民所思所想的模拟。因为这一点,它与布鲁姆编选这套书的工作其实是一致的,两者都要既兼顾儿童喜好幻想的天性,同时又适当地作出裁剪,即将先民与儿童思想感情里那些“小野蛮”的因素刈除。
将民间搜集的“儿童文学”与文人创作的“儿童文学”这一对跖略作扩展,我们还可发现前一种“儿童文学”的重心在于幻想,而幻想毋宁是儿童文学的正宗,后一种“儿童文学”则偏向道德教化的目的,其前身或可追溯至公元前6世纪的《伊索寓言》。如在这套书里出现次数最多的路易斯·加乐尔,即可划为前者。加乐尔曾自嘲自己的《阿丽思漫游奇境记》是nonsenseliterature,可是布鲁姆显然又非常赞赏这种“胡言乱语”的创作。
需要指出的是,此书译者在翻译加乐尔的《体面汤》、《昏弟敦弟》、《素甲鱼的苦衷》等作品时,一概采纳了最早的赵元任译本。如在前言里被译为“胡言乱语”的nonsense,即由赵元任先生译作“不通”与“没有意思”。在192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阿丽思漫游奇境记》译序中,他认为加乐尔用来自嘲的这个词表明了两点,其一是唯艺术的倾向,其二是别具一格的滑稽文学。在笔者看来,这个缺乏教化意图的“没有意思”以及同它相对的旨在教育的“有意思”,可能也是儿童文学的另一条分界线。
聆听内心的声音
倘若以这条分界线去看布鲁姆编选的这套书,前者的分量便远大于后者,在它以下还可分出:A.冒险故事(如佚名《林肯郡的偷猎者》);B.幽默故事(如斯蒂芬·克莱恩《新娘来到黄天镇》);C.惊悚故事(如莫泊桑《奥哈拉,或现代幽灵》);D.侦探与追踪故事(如托马斯·哈代《三个陌生人》);E.动物寓言(如吉卜林《大象宝宝的故事》);F.诗歌及谣曲(如佚名《举起嗨呀,放下嗨呀》,克里斯蒂娜·罗塞蒂《有谁见过风儿》)。冒险与惊悚的故事不必说了,如一边写稿一边射击的《田纳西州的新闻界》,福尔摩斯的探案,丈夫离家出走终于成为家中陌生人的《韦克菲尔德》,除了抓住其中“没有意思”的幻想因素外,似乎别无其他可能将它们划入“儿童文学”,而此处也大概正可显示编者的胆识:他有意绕开了安徒生与格林兄弟,然后又在传统的仓库找到了如此之多可供儿童阅读的材料——以此让这个文类重回世界文学的腹地。
至于那旨在教育的第二类儿童文学,在布鲁姆看来,出色的寓言其核心并不是抽象的,它是“真实”与“抽象”的结合,是揭开了平庸的外表后仍可发觉内里深藏的魅力,如书中收录的玛丽·德·摩根的《菲奥丽蒙德公主的项链》与史蒂文森的《瓶中灵魔》,这两篇扣人心弦的作品均带有16世纪浮士德传说的影子。此外还有警示傲慢之恶的《不同凡响的火箭》与《钟塔》,告诫切莫贪婪的《一个人需要多少土地》与《金河王,或黑心兄弟》。这一类中笔者最为喜爱切斯特顿的《一个疯狂的故事》。作者在这篇小说里将人的一生陌生化为带有神秘色彩的经历,起先他以婴儿的通感觉察人的出生——出生是被一个脸庞能将天空填满的巨人放在肩上,是两条腿在空中移动、仿佛飞鸟划过苍穹。毫无疑问,这个托举的巨人正是婴儿的父亲,他与另一个女巨人以仆人的姿态喂养和照料“我”。在他们的眼中,婴儿看到的是熠熠生辉的繁星;随后,作者又将长大描述为巨人与房屋的变小,“天空和地面,甚至是最遥远的星星,都在向我包围过来并且要压碎我”。最后,当“我”看到自己的孩子,此处有必要征引普鲁斯特的那句话,“我”才意识到“真正的天堂是我们失去了的天堂”。
同样为布鲁姆欣赏的《他方世界》很可能即借鉴了切斯特顿的这篇小说,而它们的主旨无一例外是对一个逝去世界的惋悼。对布鲁姆本人而言,这逝去的世界也许是他童年的一帧图像:“一个孤独但有天赋的孩子会利用一个美妙的故事或一首美妙的诗歌去为他自己,或我自己,创造一个伙伴”。但由于记忆的存在,它们好像又并未真正地消逝,至少在六十年后编纂这本书的时候,孩提时代的阅读乐趣仍像潮水一样不断抚慰着布鲁姆。在此书的前言里他说得并不如《论经典》一文那样悲观,但意思到底是一致的:他希望儿童通过阅读经典善用自己的孤独,学会自省并聆听内心的声音,因为这些终将——
变成了那个孩子的一部分,
他曾天天向前走,
他还在走下去,
他将永远天天向前去。
(《有个孩子天天向前走》)
文/徐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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