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昌盛
法古”与“变古”、“循俗”与“革俗”,是古代政治的一个重要主题。
战国时期的秦国之所以能消灭六国,一个主要因素就是敢于“变古”,对遵循已久的政治、法律制度进行卓有成效的改革。
比如,周天子及诸侯国的贵族实行父死子继、世代相袭享受爵位和俸禄的世卿世禄制,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进步。
公元前445年,魏文侯支持李悝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有功于国的人员;公元前390年左右,楚悼王支持吴起对无功劳的贵族及其子嗣实行“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的政策,对有功劳的人员授予爵禄。在旧贵族的激烈反对下,李悝、吴起的变法先后都失败了。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支持商鞅变法,不仅废除世卿世禄制,还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最终实现了富国强兵,为大一统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准备。在变法的过程中,商鞅不可避免地要与旧贵族进行辩论。商鞅强调,治国理政并无一成不变的“古法”“旧礼”。只要有利于国家,皆能为我所用。
秦国通过“变古”建立了伟大的功业,但秦始皇未能处理好“循俗”和“革俗”的矛盾,导致秦朝仅仅维持十几年就土崩瓦解。
秦朝灭亡后,“法古”成为汉代知识分子的共识,“循俗”成了汉代政治家的理政手段。刘邦鉴于秦亡教训,实行郡国并行制,即秦的郡县制和周的王国制并存。郡县奉行汉代法律制度,王国则相对独立、从俗而治。
随着时间的推移,汉初的分封制逐渐威胁到中央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汉文帝时,贾谊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通过大量建立诸侯国来削弱各国实力。汉景帝时,晁错主张削藩,引发“吴楚七国之乱”。
汉武帝具有雄才大略,采纳了主父偃的推恩令,允许诸侯王分封自己的土地给子弟,促成诸侯国封地不断裂变,结果是诸侯国仅有王国之名,几乎等同于郡县。至此,汉朝完成了对分封制的彻底改革。
据此可知,纵然是先进的、有益的政策实施,也需要分步骤、有策略地推进。历史反复证明,追求狂风骤雨式的急速变革,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变古”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改革成果的巩固也是一个曲折的过程。
西汉末年的王莽建立新朝,崇信《周礼》,盲目地托古改制。比如,实施理想化的井田制,试图借此彻底解决土地兼并问题;改革官僚制度和行政区划,破坏了历史形成、通行已久的习俗,导致中央政府职掌不清、运作混乱,地方政府名称淆乱、疆界不明。
面对西汉末年的社会矛盾,王莽没有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却迷信儒家经典,盲目“奉天法古”,导致了身死国灭的悲剧。
成功的改革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三种因素的结合:李悝、吴起的变法,因魏文侯、楚悼王的去世而失败,这是缺少“人和”因素;贾谊、晁错把握了改革的方向,但缺少好的时机,这是缺少“天时”因素;秦国推行郡县制效果良好,但在六国遭到强烈抵触,可谓缺少“地利”因素。
上述成败经验表明,“变古”和“革俗”的发生是不得已的,推动是不容易的,而成功更是不寻常的。由此,今人可以更好理解“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又可以深入认识到“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摘自《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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