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针对各地在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要求。
市、县应当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鼓励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
鼓励市、县以改造为抓手加快构建社区生活圈。在确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之前,应摸清各类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短板,以及待改造小区及周边地区可盘活利用的闲置房屋资源、空闲用地等存量资源,并区分轻重缓急,在改造中有针对性地配建居民最需要的养老、托育、助餐、停车、体育健身等各类设施,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解决“一老一小”方面难题。 (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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