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家长,孩子今年九月入学洮南市某小学,短短几个月时间里,我们家长和孩子收看了1次消防的直播、下载了1次反诈骗APP、进行了1次‘小手拉大手’打疫苗、看了1次爱眼日的视频、关注过几个公众号、注册了1个消防的什么东西、家长扫了2次雪,这几次都是大规模的折腾,还有几次记不太清楚的事,就不一一列出了。”今年12月,吉林省洮南市一名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呼吁,减少非必要、非教学任务进校园。(12月25日澎湃新闻)
这位家长表示,在其看来,这些活动和素质教育能贴上边,但是也不大,纯粹是某些部门为了完成特定任务而摊派到学校的,我们家长应该支持,但是频次太高,而且对家长的考核过严。如同这位家长的反映,现在确实有一些部门,借着实施素质教育的口号,把其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到学校,通过孩子带动家长来实施。这样的做法,加重了教师的负担。对于这些工作,教师不但要部署,还要承担“留痕”工作。这样的任务量,是很大的。前不久,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双减”客观上增加了教师工作的负担。要杜绝非教育教学工作进校园,再次增加教师工作的负担。在这位家长反映的情况中,有一些显然不应该是学校所承担的。
在教育教学之外,学校和教师利用对学生的管理权,向家长部署不相关或者关系不紧的工作,这样很容易造成的结果是学校和教师不仅增加了工作负担,还破坏了自身的形象。
学生的归学校,家长的归社会,这是部门在完成工作时应有的自觉,也是减轻教师工作负担的切实之举。把部门应该完成的工作强加给学校、教师,不是应有的工作态度,也很难说是“借力使力”之举。
家长的归社会,学生的归学校。这样的界限,虽难说泾渭分明,但大致的界定,还应是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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