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文静
为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最为关心的权益保障问题,日前,交通运输部联合中宣部等八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应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应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俗称“抽成”)。这一规定旨在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让千千万万个“刘师傅”对自己挣了多少钱做到心中更有数。
有关抽成比例和计费规则的知情权保护只是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的开端。从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唯有让司机们真正平等地参与到规则的制定中,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自主能动性,进而实现该行业的规则优化。
“《意见》的一大亮点在于强调网约车平台的经营策略由原来的平台单方制定改为协商制定。”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吴清军表示,《意见》在涉及平台利益分配及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劳动强度等事项时,强调工会组织、行业协会应与平台企业协商,探索建立一套劳动者与平台企业间的平等协商机制。
平等协商需要畅通对话渠道。各级工会组织应该发挥桥梁纽带的关键作用:“首先,工会在源头上代表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协商,参与到相关的权益制度设计中;其次在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还能起到权益维护和困难帮扶的作用。”
自今年7月以来,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密集出台了关于维护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政府在延续以往对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态度的基础上,正加大力度补齐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短板。
《意见》指明,应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依法为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网约车驾驶员参加社会保险,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网约车驾驶员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意见》强调,应强化网约车驾驶员职业伤害保障,鼓励网约车平台企业积极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网约车驾驶员在线服务期间劳动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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