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路世荣 田晓林)“感谢华州区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帮我们要回工钱。”12月14日上午,数名农民工代表来到华州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感谢他们急民所需,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5万余元。
2018年2月,被告李某承包了华州区高塘镇某小区9-10标段,施工中在当地雇用了吝某等20名原告做木工,9月完工后,李某从项目部结算了工程款,但尚未向雇用人员给付工资。20名农民工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承诺2019年3月底前,分两次履行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到后,李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吝某等20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展开财产调查,多次到被执行人李某住处,但均未能找到其下落,随后经多方联系,找到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通过联系得知,其已远赴新疆某地务工。执行法官并没有退缩,不厌其烦地打电话发微信给李某,希望其能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李某以其无钱而拒绝。鉴于被执行人常年不在家中,遂对其银行存款3819.45元予以扣划并支付申请人,对其名下一奇瑞牌小汽车采取查封措施,对其本人采取了限制消费令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终结了该次执行程序。
此后,执行法官并未放弃执行,在符合政策的情况下,2020年给予20名农民工一定的司法救助,并多次通过微信联系被执行人,向其宣传相关执行法律规定。
今年12月13日,在华州法院开展“三秦飓风2021”行动期间,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李某消息,称其在新疆工作处处受限,现愿意通过转账的方式履行全部给付义务。鉴于李某已经履行了法定义务,向20名农民工结清所有欠款,法院依法将李某的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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