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对哈尔滨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张明杰受贿、滥用职权,同案被告人王绍玉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张明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张明杰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王绍玉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涉案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 年至2011年,被告人张明杰在任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副区长兼道里区改制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在国有企业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并购过程中,以及在哈尔滨市哈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收储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部分土地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征地补偿款被并购单位违规获取、部分职工安置款被违规使用,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3259亿余元。
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被告人张明杰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并购单位谋取利益后,先以借款为名向该单位实际控制人索要人民币500万元,后伙同王绍玉向该实际控制人索要以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土地参与的该单位50%股权,折合人民币9317万余元。案发后,办案机关依法扣押、冻结了上述单位资产及张明杰、王绍玉部分违法所得款物。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明杰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告人王绍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均应依法惩处。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2016年7月,张明杰就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作为被告人,接受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公开审理。但张明杰并不认罪,由于关键同案人魏奇外逃加拿大,张明杰案一直悬而未决。据官方通报,魏奇,1960年5月出生,系哈尔滨市私营业主,涉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于2014年9月出逃境外。2015年3月,黑龙江省尚志市检察院对魏奇立案侦查。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移交尚志市监察委员会办理。2016年3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
今年10月7日,魏奇自境外飞抵福建厦门,先进行了21天隔离,在正式进入办案程序前,还在哈尔滨隔离14天。由于魏奇自境外回国,近7年多悬而未决的张明杰案有了定论。 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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