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超男
日前,《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依法带娃成为热点话题。家庭教育不能再挂空挡,关起门来任意为之,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放任结果,而应换上前进挡,主动作为。来自法律层面的关照,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科学性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家庭可以浸润一个人的灵魂。家庭教育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恰当则可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失当却能引发辣手摧花的毒副作用。
最近目睹的两个“寻常”场景引人反思:一处,奶奶手里忙着早餐店的活计,不到3岁的孙子嘴里不停地喊着“手机,手机”,最终孩子如愿以偿,拿到手机后独自坐在一角刷短视频。视频里恶搞的、粗俗的声音不绝于耳。孩子始终埋头盯着屏幕。另一处,大骂脏话的女高音吸引了路人的注意,循声望去,骂人的是刚走出店铺的孩子妈妈,被骂的是她约4岁的女儿,原因则是孩子撕掉了未付款商品的标签。前者,亲子陪伴缺失,手机乘虚而入,信息鱼龙混杂,不利幼儿成长;后者,脏话聒耳,女童无语,路人讶异,文明遁形。
家庭教育观念不足造成的缺憾影响长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苏联教育家克鲁普斯卡娅说过:“如果你在家教育儿子,就是在教育公民了,如果你在家培养女儿,那就是在培养整个民族。”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然而,据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显示,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过于关注学习,缺乏对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劳动、运动等能力的培养。“双减”政策实施后,作业量少了,但孩子的负担却并未减少,原因在于很多孩子完成作业之后,家长还在忙着带娃刷题。其实,作业完成后,家庭教育才刚刚起步。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而是全方位的扩容,是保障孩子健全人格的重要源头。
家庭教育应当把握自身特点。爱是后盾,家庭是孩子温暖的港湾,温度适宜才有利于花儿成长开放;适者为佳,常言道,知子莫如父,知女莫如母,应当尊重差异,根据孩子的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而非一味“鸡娃”;相机而教,应当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现场教育效果最好,却最易被忽视。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增强责任意识,各方共同助力下一代成长,用爱浇灌祖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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