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在24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通报了3起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均涉及昌平区宏福苑小区。
通报3起典型案例及有关情况如下:
案例一: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居住在昌平区宏福苑小区,2021年10月16日,二人自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游返京后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仍外出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10月19日,其旅行途经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后,二人仍未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告,未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接受正规医学治疗,仅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自行购买体温计、药物。目前,一同打麻将人员中已有5人确诊,现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林、刘某敏刑事立案侦查。
案例二:2021年10月17日至20日,昌平区宏福苑西区“德盛康大药房十一分店”负责人杨某、宏福苑小区“高远百康大药房”负责人王某娴,在向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多次出售退热、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分别对杨某、王某娴刑事立案侦查。
案例三:2021年10月22日,昌平区宏福苑小区采取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间,居住在此地的李某泉、张某荣二人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翻越小区护栏,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泉、张某荣刑事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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