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的程女士通过中国邮政EMS向河南商丘市宁陵县的周大福邮寄275.06克总价值11万元的黄金,不料快递到商丘中转站之后却不见了。在舆论广泛关注之后,最新确认为“内盗”,被外包的员工盗窃。275克黄金找回250多克,剩下的将进行赔偿,相关人员也已经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但这一处理结果激起一些网友的不满,“这个不要报警吗?”“犯法了,公司处理一下就完事?”而盗窃高达11万的物品,已属“数额巨大”,足以入刑了,这么严重的违法行为,怎么能只按照公司“家规”处理呢?对于快递业务,如果最起码的安全感都不能保障,那今后客户还怎么敢选择?(敬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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