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商务部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地方促进汽车消费经验做法》,提出要优化汽车限购政策,各地不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对于已经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应统筹群众汽车消费需求和当地交通拥堵、污染治理等因素,通过增加号牌指标、放宽号牌申请条件、精准设置限购区域、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等措施,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汽车购买规定”。
如果将目前仍然限购的各个城市的汽车限购令原文找出来对比的话,会发现限购初衷不外乎有二,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改善生态环境”。正因如此,有的人会说,如果放开了汽车限购,会不会出现报复性购车消费,让之前的缓解拥堵和改善环境的努力付之东流?
假若我们回到这些城市出台汽车限购令的年份,会发现这样的初衷目的在当时来看,的确有一定的必要性,以及无奈。当年,大城市的公共交通体系远不及今日便捷,而当时在售的汽车,环保标准也低于今日。但是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随着公共交通体系的健全,以及市场化调节用车强度机制的逐步形成,很多限购城市的绿色出行比例在逐年上升,市民已经形成了绿色出行的生活习惯。以北京市为例,该市绿色出行比例在2019年就已经接近四分之三,即便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也没有明显下滑,很多市民已经有了“平时通勤坐公交,急事和远郊出行才用车”的习惯,公交方便舒适了,出门打车容易了,谁还愿意自己费力开车掏停车费呢?在环保方面,全国已经于去年7月1日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不仅远远高于限购令出台之时,大街上跑的“国三”和“国四”,在全球范围内都堪称“最严格”。
换言之,当城市的公共交通体系已经逐步健全,当市民已经形成了绿色出行的习惯,当汽车的环保标准已经非常严格,即便出现了汽车消费的短时间增长,也不见得会出现用车强度和频率的大幅度增加,同理,更不见得会出现交通和环境的明显反弹。甚至这样的放开,反而会降低不必要的购车需求,因为市民不会因为担心未来买不到车而提前“摇号备着”。
正因如此,“控车疏堵”的思路要变一变了。“控车”该不该控,应该,许多国际大都市都有相应的机动车管理措施,以维护当地交通秩序,只不过,这样的“管”不是用行政手段控“拥有”,而是通过完善城市规划、市场化增加使用成本和公共交通分流来引导使用,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也就是说,基于10年前环保标准和交通基础设施为机动车定下的“控拥有”措施,有必要在先决条件发生质变后,变成“调强度”。
机动车管理,同样是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不同城市规划不同,交通状况不一,社会管理情况也各有特点,如何在付出较低社会管理成本的前提下,更有效地“调强度”,值得各地主管部门思考。至少,更严格地执行“控拥有”,行政性限制机动车购买,已经不应该再是机动车管理的选项了,不管是在哪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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