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友近日反映的“惠阳区教育局2020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年终绩效与实际发放不符”一事,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在2月10日的公开回应中表示已成立工作组全面核查。
惠阳区教育局还提到,该区合同制教学人员2020年绩效考核奖励金的发放依照区教育部门的合同制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合同制教学人员2020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办法将在春节后制定实施。
2月10日,惠阳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惠阳发布 刊发了《关于网友反映我区合同制教学人员待遇问题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称,“2月9日,有个别网友在西子湖畔、新浪微博等网络平台反映我区合同制教学人员待遇问题,接到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组,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惠阳发布 图
上述情况说明称:根据《惠州市惠阳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岗位工作方案》(惠阳人社[2017]38号)和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岗位统一薪金标准规定,我区教育编外专业技术岗位月薪为5000元/月(即60000元/年)。为进一步提高合同制教学人员的待遇,2019年1月起,区财政又将合同制教学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从5000元/月提高至5500元/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则从5000元/月提高至7000元/月)。针对“个别网友反映的我区合同制教学人员的绩效工资问题”,惠阳区教育局在情况说明中明确表示:我区合同制教学人员2020年绩效考核奖励金的发放依照区教育部门的合同制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合同制教学人员2020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办法将在春节后制定实施。
此前,有网友爆料指出,“惠阳区教育局2020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待遇年终绩效考核和实际发放不符。该局疑似将每月绩效奖与年终绩效奖混为一谈,与原招聘公告所示不一致。”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在惠阳区政府官网2020年7月发布的《2020年惠阳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中,“聘用待遇”部分明确:聘用的合同制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基础工资55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四险一金”),另有每月人均绩效工资1000元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金。由区教育局统一核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支付。(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新闻推荐
世纪灾疫引发全球危机 直面疫情挑战,中国-中东欧国家携手前行
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9日以视频方式举行,包括35项政府间合作文件和53项商业合作文件的峰会成果清单,充分展现出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