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卫生监督所日前查处一起疫情期间的非法行医案,涉事的孙某未取得相关医师资质,为咳嗽患者输液,已被责令停止诊疗活动,并将依据《执业医师法》接受行政处罚。
“有个无证“医生”上门给患者输液,产生经济纠纷,正在派出所协商。”上周,下城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接到辖区派出提供的线索。经调查,患者何某因出现咽痛、咳嗽等症状,经人介绍联系行医人孙某,约定孙某上门开展输液治疗。输液后,由于治疗费用发生纠纷闹到派出所。
执法人员在孙某住处发现0.9%氯化钠注射液、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等多种药品,但孙某没有学医经验,未取得相关医师资质,没有设立医疗机构,责令孙某停止诊疗活动。澎湃新闻2月4日从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因孙某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开展诊疗活动,将依据《执业医师法》作出行政处罚。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醒,非法行医可能存在药品器械不合格、消毒不规范,容易导致延误治疗,也存在传染病扩散的风险。(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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