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期间加班该怎么算?记者近日从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春节和休息日加班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分别为: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1月19日《劳动午报》)
随着春节假期的临近,“春节加班费”的话题又引发热议。尤其是在疫情之下,很多企事业单位倡导职工“就地过年”,因此,会有相当一部分职工要参与“春节加班”。“春节加班费”能否发放到位,是广大职工关心、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可见,节假日如何发放“加班费”是有法可依,有据可遵的。
此次,北京市人社局就2021年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这无疑给“春节加班费”的发放标准作了“定性”。这既是督促用人单位必须按标准及时发放“春节加班费”,又给广大员工吃了一颗“定心丸”。但笔者以为,“春节加班费”不能止于“计算公式”,而应“看执行”“看落实”。
由于种种原因,“春节加班费”往往沦为“纸上福利”,要避免“春节加班费”老是停留于“计算公式”层面,还需“两手抓”。一方面,用人单位应有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另一方面,劳动部门应主动为员工“撑腰”,积极履行职责,大力加强检查监督,并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加班费,避免其沦为“纸上福利”。 (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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