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富辉)日前,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瑞杨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50吨鲜苹果在太原海关所属运城海关顺利报检,经由乌鲁木齐出口至乌兹别克斯坦。
这项业务由运城海关和乌鲁木齐海关实现联合监管,通关时间压缩一半。按海关总署相关要求,之前山西水果到了新疆口岸,装载集装箱后才能从属地海关获得《植物检疫证书》。去年11月,为加强输往俄罗斯、中亚等国家和地区水果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打开中亚水果出口市场,太原海关和乌鲁木齐海关共同签署了《太原海关乌鲁木齐海关关于输往俄罗斯、中亚国家水果联合监管合作协议》。现在,山西果商在口岸海关就能直接获得《植物检疫证书》,保证了水果及时清关。这是继太原海关与满洲里海关输俄农产品联合监管工作方案实施近1年后,太原海关与口岸海关为加强出口水果通关效率的又一重要举措。
太原海关动植物检疫处有关人士介绍,乌鲁木齐口岸是山西水果陆运出口的重要通道。近五年来,太原海关经由乌鲁木齐海关报检出口的梨、桃、柿子、苹果、葡萄、李子等水果达到37.14万吨,货值4.47亿美元。下一步,太原海关将按照协议规定,落实好出口企业注册登记、检疫监管工作,严格做好水果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建立健全出口水果质量安全体系、疫情疫病防控体系、果品溯源体系等,为我省“南果”出口进一步打开向西的大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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