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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一键关闭”应成APP标配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20-12-31 08:50   https://www.yybnet.net/

观点1+1 □陈文杰

一些APP广告依旧如手机上的牛皮癣,怎么都甩不掉。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了《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报告指出,APP广告“关不掉”、个性化广告推荐“不可选择”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APP广告还存在违规获取用户信息、未经允许私自下载新APP等问题。

从一开始的无视,到重复出现时的反感,再到斗智斗勇的挣扎,最后无力挣扎的麻木——这也许是大部分人面对APP广告时的心路历程。APP广告为什么不能一关了之?这与免费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有关。现行大部分APP都是免费提供给用户使用的,而大部分消费者也对这种免费使用习以为常。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APP中插入广告也就顺理成章,毕竟APP要盈利才能活下去。

诚然,APP广告确实有不能关的理由,但这不是“难关闭”的借口。根据广告法,“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对于广告,你可以推,我也可以退。这才是公平行为。然而,一些商家显然错误地认为“看广告”是用户在免费享受服务后的应尽义务。一些APP开发商更为了利益最大化,提供精准推送型广告,大量APP广告后台还采用竞价交易模式。但这种以获取用户大量信息为前提的投放模式,很容易“踩过界”,不仅可能存在欺骗误导用户等违规行为,还涉嫌侵犯个人隐私,面临法律风险。

其实,APP、用户、广告主三者是相互依存又相互牵制的关系,用户需要APP提供服务,APP需要用户来赢取广告,而广告则需要APP来投放给用户。相比之下,用户看似是与APP、广告主“三足鼎立”,但实际上是较为弱势的一方,若后者任何一方出现过度索取,都有可能导致失衡,其结果只会让用户权益受损,最终破坏这个互利的三角关系。

因此,正如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出,可以给用户画像,推送广告,但用户有知情权、控制权、删除权。简单来说,面对数据收集与广告推送,用户要有说“不”的权利。APP广告一键关闭应该成为标配。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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