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巡逻和定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针对辖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上午9:30,交警大队组织交警在广州路和兰州路交叉口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整治时,发现一辆号牌不清的摩托车在路上行驶。交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截。拦停后,交警告知摩托车驾驶员郭某:“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而且上路前要保证号牌清晰。”郭某听后,立即将摩托车号牌擦拭干净。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队长刘冲告诉记者:“我们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于像号牌不清这种存在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一般都进行口头警告。”
采访时,交警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存在未戴头盔现象。在拦停后,交警向前耐心教育:“怎么不戴头盔啊?戴头盔是为了保护你的人身安全,按照规定,驾驶摩托车也应佩戴头盔。”
“个别摩托车驾驶员为了图方便,担心头盔影响视野,所以会存在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我们一般也会叫停,进行教育劝说。”刘冲说道。
在检查过程中,记者留意到,有个别摩托车驾驶员存在逆行、不礼让行人、违规掉头等违法行为。通过采访得知,大多数存在违规的驾驶员都是因为工作,时间紧张,为了赶时间、图方便,所以不得不降低对安全的考量,违规驾驶。然而,法律并不会因为个人的情况特殊就开方便之门,交通法规必须要遵守。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广大的摩托车驾驶员,出行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出行前要佩戴头盔,带好相应的证件,并保证号牌清晰,行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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