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为主题发布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案例共5件,涉及供水安全、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金融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旨在指导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次发布的案例分别为刘远鹏(化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起诉)案,盛开(化名)水务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李卫俊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禁烟保护案,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督促治理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诉讼案。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介绍,依托司法办案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提起公诉、不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督促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机制,能够有效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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